山西肿瘤医生公然索要红包:这不吊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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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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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山西省肿瘤医院医生向患者索要红包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视频中,当事医生表示自己是代收红包,
两位领导每人就要两千,还有麻醉医生,5000元实在太少。
视频一经流出,便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医生索要红包,是否会追究法律责任?
18日院方就此事通报称,当事医师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形象和医院声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对其及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以下处理:
对当事医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及职称评聘资格;进行全院通报。该科主任对科室内工作人员索要红包情况,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其当月奖励职务系数,取消该科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根据《刑法》及其相关解释条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般受贿案中,只有受贿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才构成受贿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目前新闻报道,
该名医生索取的财物包括五千元的白酒与五千元的现金,暂不构成受贿罪。
医生收红包是普遍现象吗?
2011年曾有期刊发布一项关于红包与医患诚信的调查报告。作者在全国10城市对4000名住院患者进行调查,
结果显示:54.4%的患者在住院或手术时给医生送红包,城市患者送红包的比例(57.3%)高于农村患者(51.4%);I类地区(上海、济南、大连)患者高达62.8%,II类(西安、石家庄、太原)和Ⅲ类地区(黄石、德阳、抚顺和遵义)患者也均超过50%。
如此之高的比例着实令人咋舌,我们至少可以说在十年前,看病送红包是一种普遍现象。但由于缺乏最新的文献报道,我们无从得知在国家整治医德医风专项行动以来,这种现象是否得以改善。
关于送红包的目的,文章中指出,40.1%的患者“希望医生特别关照”,25.3%的患者希望“能安排好医生手术”,15.4%的患者为了“心理感觉更放心一点”,11.4%的患者希望”尽快安排手术”,3.2%的患者希望“节省医疗费用”,4.7%的患者是为了“表示感谢”。
所以事实上,大多数患者们送红包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服务”。
我国医疗资源紧缺,选择公立医疗势必要牺牲一部分就医体验。患者也明白医生的精力与时间有限,担心在庞大的手术量下,自己“分得”的关注太少,出现纰漏的机会增加,希望通过红包的方式,为自己争取尽可能多的便利与安全感。
为何看病送红包成为“中国特色”?
“红包”本身是一种极具中国传统特色的事物。红包文化原先是出自于中国人礼尚往来的一种正常人际关系,体现和谐相处的友好情结,但现在也成了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的遮羞布。
国外鲜有医生收受患者钱财的报道,一方面是没有红包文化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与本身收入丰厚有关。
因此,提高医务人员的阳光收入或许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根治之法。
7月6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福建三明召开发布会,明确下半年医改重点为推广三明经验,
特别指出“切断个人薪酬与科室收入之间的联系”。
据三明市副市长介绍,三明改医九年多来,人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75.29岁提高至2020年的80.02岁。全市22家县级及以上医院工资总额比改革前增长了3.08倍,
医务人员平均年薪从5.65万元增加到16.93万元。
这似乎是一个患者和医生双赢的局面,
我们期待着制度的完善带来医生阳光收入的增长,让患者相信医生根本不屑于收取红包,让看病送红包这一陋俗不仅消失在医院中,也永远消失在所有人的观念中。
参考文献
孔祥金,杜治政,赵明杰,等. 红包与医患诚信——全国10城4000名住院患者问卷调查研究之七[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32(5):34-48.
撰文 | 侧脑室
编辑 | Jess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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