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是起源于淋巴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主要表现为无痛性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全身各组织器官均可受累,伴发热、盗汗、消瘦、瘙痒等全身症状。那么放疗在淋巴瘤诊疗领域的应用有哪些?放疗在淋巴瘤诊疗领域的进展以及争议又是什么?我们邀请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李晔雄教授为大家进行分享!
肿瘤放射治疗是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一种局部区域治疗方法,和手术、化疗并称为肿瘤治疗三大方法。那么,放疗在淋巴瘤诊疗领域的应用有哪些?放疗尤其是对于局限期的,或者对于不是很广泛的病变作用更大一些。对于广泛性的疾病,如T淋巴母细胞淋巴瘤或B淋巴母细胞淋巴瘤作用较小,后者主要以化疗和靶向治疗等全身治疗为主。淋巴瘤的病理类型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病理类型中放疗起主要作用的有以下几个:早期惰性淋巴瘤、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结外粘膜相关淋巴组织(MALT)淋巴瘤、早期结外鼻型NK/T细胞淋巴瘤和惰性的皮肤淋巴瘤等,特殊部位淋巴瘤如原发睾丸、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等,需要放疗。近些年,我国放疗技术进步神速。可以请您介绍一下放疗在淋巴瘤诊疗领域的进展有哪些吗?
首先,放疗的治疗原则这些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霍奇金淋巴瘤以前以放射治疗为主,但现在有了新的化疗药物并且疗效非常好,放疗变成了辅助治疗。另外,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治疗原则也是以免疫化疗为主,放疗起一个辅助治疗的作用。对于有些化疗相对比较不敏感的结外鼻型NK/T细胞淋巴瘤,放疗对于早期患者起到一个根治性作用,化疗则是起相对辅助的作用。对于早期结外粘膜相关淋巴组织(MALT)淋巴瘤和滤泡淋巴瘤,放疗起根治性作用。但对于晚期的结外粘膜相关淋巴组织(MALT)淋巴瘤和滤泡淋巴瘤,病变广泛的时候化疗是重要治疗手段,由于是惰性病程,预后较好,放疗起姑息作用。
其次,从放射治疗技术来讲,以前都是做根治性的放疗,照射范围很大。但是,这样大范围的照射可能引起比较严重的毒性,如心脏毒性,或导致第二原发肿瘤的发生。但治疗原则发生变化以后,照射范围相对变小(也叫受累部位照射),将放疗照射区域定义为受累部位。我们采用高精度的照射技术,可以很好的保护正常组织,这样所有部位的淋巴瘤都可以接受安全的放射治疗。此外,放射治疗的剂量要根据不同的肿瘤类型、放化疗的敏感性以及放疗的目的使用不同的照射剂量:对于低级别的淋巴瘤放疗根剂量较低,只要24-30Gy,这个剂量在所有的正常组织器官都是可以耐受的,比如胃肠道的耐受剂量是50Gy,所以24-30Gy这个剂量是很安全的。我们采用高精度的照射范围技术,因此现代的放射治疗不会产生很严重的毒副作用。假如,原发纵隔的淋巴大B细胞侵犯纵隔淋巴结的时候,在我们照射纵膈淋巴瘤时要尽量把心脏平均剂量降低到5Gy以下,心脏平均剂量是安全的。
因此,淋巴瘤放射治疗的进展首先是治疗原则的变化,其次是放疗技术本身的变化,包括靶区、照射剂量、正常组织的耐受剂量以及第二原发肿瘤疗效的影响等。
随着肿瘤治疗技术的进展,放疗仍被广泛运用于B细胞淋巴瘤的治疗,但也存在颇多争议。可以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些争议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呢?
我认为争议的点主要是对放疗引起的毒副作用的担心。以前大面积照射,心脏的照射剂量也高,照射的正常组织也多。但是刚才我提到现代的放射治疗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放射剂量降低,范围也缩小。因此,我们要与时俱进,要了解现代放疗对长期的毒副作用是显著降低的。有些患者不使用放射治疗,更多的是担心放疗的长期毒副作用、能不能耐受放疗,实际上放疗对淋巴瘤治疗的耐受性比化疗要高得多。化疗有全身毒副作用,而且也可以引起长期的心脏损伤和第二原发肿瘤发生率增高。放疗通常近期毒性是一个局部的反应。并且,放射治疗剂量都是在正常组织可以耐受的范围内,以前有很多人担心眼睛照射会不会引起失明,但实际上并不会。我们只要保护好角膜,晶体的剂量有很高的耐受性,主要可能出现眼干,或百分之十几的患者会有白内障的发生,但总体上都是很安全的。
为什么早期惰性淋巴瘤放疗的使用率较低?一是因为它惰性难治的特点,患者发病年龄一般都比较大,中位发病年龄在60岁以上,这类人群患其它疾病的风险和死于其他疾病的风险也相对较高,因此对放疗真正的获益,大家就有所怀疑。实际上,高龄患者都有一个背景死亡因素,这类患者患其它疾病的风险是明显增加的。如果把这类患者其它疾病的死亡风险排除,使用新的指标—相对生存率(既考虑肿瘤的死亡也考虑治疗相关并发症,但矫正背景死亡),与其它治疗效果比较,放疗对于早期的结外膜相关淋巴瘤和滤泡淋巴瘤十年治愈率(相对生存率)可达95%以上,基本上算治愈。惰性的淋巴瘤治疗后要观察十年,治疗生存率若能达到95%以上,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疗效。对于不同的肿瘤,观察指标也有所不同。对于惰性淋巴瘤观察指标应该用十年生存率来判断,用相对生存率与总生存率进行比较。但是对于侵袭性的肿瘤,如结外鼻型NK/T细胞淋巴瘤、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我们用五年生存率就可以来判断疗效。有研究指出,对于不同肿瘤治疗的疗效进行判断时,要考虑随访时间对预后的影响。从根本上来讲,就是要考虑患者的中位发病年龄,是不是惰性肿瘤等。有很多文献发表的都是例数较少的I期/II期临床研究,这些研究结果是探索性的,不能作为常规的治疗手段在日常的工作中使用。我们所说的常规治疗应该有高级别的循证医学证据,从统计学上来看,I/II期临床研究都是为了以后进一步的III期研究做准备。但在临床当中,有很多治疗可能并不是根据循证医学的证据来执行的,而是根据一些小样本的回顾性分析、探索性的研究或是I/II期研究来决定的,因此,缺乏允分的循证医学证据,要尽量避免。在常规实践中,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要应用循证医学级别最高的证据和建议。放疗在淋巴瘤诊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作用上来讲,放疗对于有些患者可以起到根治性的作用,但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部分病人可起到姑息治疗或减轻症状作用。根治性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早期的结外粘膜相关淋巴瘤和滤泡淋巴瘤,早期结外鼻型NK/T细胞淋巴瘤,还有一些恶性度比较低的淋巴瘤,如原发皮肤的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皮肤惰性淋巴瘤等。对于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来讲,化疗是敏感的,因此放疗要针对那些有高危因素的,也就是化疗以后不能达到CR,可能是需要进行放疗。但是如果预后特别好,如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单纯化疗就可以达到90%以上的治愈率,这样就没有必要去做放射治疗。遗憾的是,针对放疗的随机分组研究比较少,基本上都是研究者自主发起,经费有限。其中,美罗华在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中化疗与其他方案化疗的比较就有31个研究,包括增加治疗强度、靶向治疗等,虽然只有一、两个阳性结果,但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些问题:大家对放疗的认识不足,相关研究较少,这与缺少经费支持,有很重要的关系。放疗的随机对照研究仅有6项(从美罗华前到美罗华后年代),大家认为放疗是一个比较老的治疗手段,在现有的美罗华方案治疗下,联合放疗的获益如何?相关的研究还比较少,这也是我们未来的一个研究方向。放疗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是姑息治疗,如果晚期的肿瘤反复化疗但没有效果,就要考虑到放射治疗是一个有效的治疗手段。举例来说,结外粘膜相关淋巴瘤晚期侵犯一些重要的器官如眼睛,在可能会失明的情况下,就应该考虑做放疗。这样的话,患者的视力是有可能保留的。目前的淋巴瘤对放疗都是敏感的,所以如果有肿瘤的姑息治疗或有保留器官功能需求的话,放疗是个很重要的手段。实际上,在现有的放疗先进技术的条件下,放疗是很安全的。放疗的副作用主要是照射的部位和器官可能有相关的副作用,如照射眼睛可能引起眼干,白内障的发生率约有15%,照射胃肠道可能会有一些腹泻的局部症状,但严重的副作用应该是不会有的。因为放疗剂量低,治疗是比较安全的。我们在照射纵膈等淋巴瘤的时候,要注意减少心脏的照射剂量,最好在5Gy以下,如果老人需要颅内照射,我们就要注意在全脑照射时,可能会造成老年人认知功能下降。因此,可以考虑局部照射。如果要做全脑照射,也要把剂量降低到一个安全的范围内,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本前沿资讯仅供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为了解资讯使用,旨在帮助相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更好地了解肿瘤领域最新相关进展。该信息不能以任何方式取代专业的医疗指导,也不能被视为诊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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