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公布 周期3年
2019-07-02 佚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评价便函﹝2019﹞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与应用能力,我局决定会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首批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疾控评价便函﹝2019﹞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与应用能力,我局决定会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周期为3年。根据各省份推荐试点单位情况,经专家评审,确定了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单位(见附件1)。同时,研究制订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要点(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作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为试点单位创造良好的支撑保障条件,有效促进试点地区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要求与省统筹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具有区域特色、满足区域发展需求,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
1.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
2.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要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
2019年6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
试点单位名单
省级试点单位(8个)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级试点单位(31个)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省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省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省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夏自治区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县级试点单位(29个)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巫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
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
工作要点
一、加强试点组织保障
(一)政府重视有保障。所在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工作,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工作纳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化总体规划,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二)平台搭建有基础。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纳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三)专业机构有能力。试点单位主要领导主抓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中心(科、所)建设,有专职人员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工作。
二、明确试点工作内容
(一)承担全国疾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优先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疾控系统的信息交换与对接工作。按照国家基本数据集标准和工作规范,整合条线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对接与数据交换,保障国家级基本信息的数据交换需求。
(二)积极开展符合本区域需求的实践探索。各试点单位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实际,以人为核心,整合区域健康医疗信息,进一步研究符合本区域健康发展的大数据应用实践,规范公共卫生数据采集、再造协同业务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疾病预防的预警预测能力。加强特色建设与典型应用,因地制宜搞好自选动作,努力建设符合区域疾病防控、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体系。
(三)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进展,就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工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承担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相关调研评价、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培训考核等工作。
三、加强试点工作管理
(一)加强试点技术指导。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及时发现并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技术指导。
(二)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试点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级卫生健康委疾控处。试点单位所在省份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抄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加强试点经验宣传。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每年组织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定期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总结各试点单位好的做法,在全国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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