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职称晋升相关!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本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
2022-02-09 上海市卫健委官网 上海市卫健委官网
在上一轮对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要求,通过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促进受援地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推动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本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介绍,将在上一轮对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要求,通过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促进受援地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推动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
同时,《通知》还提到,对口帮扶工作优秀的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1.在受援医院担任医院院长或者副院长
《通知》介绍,支援医院要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向县级医院派驻至少5名医院管理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每人连续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支援医院派驻医疗队队长要具备相当的管理经验,在受援医院担任医院院长或者副院长。业务能力强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医疗队队员可根据受援需求承担受援医院医务科、护理部、业务科室等部门管理工作或担任负责人。
2.每年至少为受援医院培养3名临床骨干医师或医技人员
有能力的支援医院除接收本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的来沪培训的医疗人才外,还要积极为对口帮扶的受援医院培养医疗人才。通过受援地区医疗人才来沪进修、专家赴当地现场指导、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采用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受援医院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为受援医院培养3名临床骨干医师或医技人员。
3.帮扶工作优秀人员,在职称晋升时优先考虑
《通知》要求,派驻医务人员在受援地工作期间的生活设施、住宿、工作场所等由各受援医院负责提供保障。各办医主体、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包括(不限于)发放工资、绩效、津补贴和出差补助等,并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等经费保障。对口帮扶工作优秀的附件4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参加支援的主治医师驻点工作时间计入下基层定期工作经历。
4.扩大新技术新业务
支援医院要通过人才、技术下沉,帮助受援医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填补当地医疗技术和业务的空白。要帮助受援医院做好新技术、新业务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有序、规范开展,指导当地医院做好新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规范相关制度和内部审批流程。大力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着力加强薄弱环节,补齐医疗技术短板,不断充实医疗服务内容和项目。
5.帮扶资金不得挪用
《通知》还强调,上海市支持一定额度的帮扶项目资金,根据每年工作任务拨付至各承担任务的单位,资金原则上要与工作任务匹配,在当年工作中使用,要安排尽快执行项目资金。在政府保障资金不足的情况时,各支援医院也可统筹使用本院资金作为补充,也可协调社会资本帮助共同开展卫生援滇工作。帮扶资金要按计划使用,不得挪用,每年做好帮扶资金的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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