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药企生产假冒儿童感冒药,法人获刑7个月
2019-02-25 佚名 南方都市报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博罗县罗浮山大森林制剂制品厂因未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假药,被列入“惠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成为2019年该局公示的首批“黑名单”企业之一。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博罗县罗浮山大森林制剂制品厂因未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假药,被列入“惠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成为2019年该局公示的首批“黑名单”企业之一。
记者从公告信息了解到,该企业涉案产品为“双料强力小儿感冒茶颗粒冲剂”,产品标识为“帆船小儿感冒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五条,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陈世朱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记者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发现,该企业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寮仔村工业区,成立于2013年6月,为个人独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经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饮料(固体饮料类)”,并未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言之,该企业并无生产、加工、销售药品的相关资质。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被列入“黑名单”以前,该企业也曾因涉嫌无标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被处罚。
原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17年6月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博罗县罗浮山大森林制剂制品厂生产、销售的“唯美嘉源牌催奶宝”食品,经监督抽检发现其“食品标签”、“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涉案货值金额189元,违法所得57.78元。
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57.78元;没收不合格的食品17盒;并处罚款5000元,对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不予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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