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闹的关键在于确立规则的权威性,对医闹采取更严厉的法律措施。
10月至11月,发生多起医护人员被患者家属殴打、砍杀致伤致死事件。10月3日,山东莱钢医院的一位李姓儿科医生被一患者家属砍杀27刀致死。11月22日,山西长治市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再次发生严重伤医事件,一位32岁的传染科医生被患儿家长刺成重伤。据一位非常关注伤医事件的新闻记者(网名“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统计,仅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11起伤医事件。在前天的长微博中,他建议建立医疗黑名单制度,将伤医的直接责任人和参与者与医保挂钩,借鉴交通违章扣分方法,依据伤害程度降低其医保比例。
他的建议无疑是有感于最近伤医事件频发,不过黑名单制度是否能被接受,还需要就其公平性、合理性进行探讨。以笔者浅见,黑名单制度或许可以在个别医院实行,但不宜在全国实行,毕竟伤医者和医闹参与者大都是正常缴纳了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能采取报复心态来对待这些污点居民,以暴制暴并不能消除医暴。
根据以往案例,笔者将医院遭遇的医疗纠纷概括为三种形式:第一,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依靠更权威的医学专家和专门的医疗事故调查组来确定事故性质,其核心是明确为医疗事故,医院与医生确有过错,解决方案基本上是赔偿、处分;第二,医闹。就是医院并不存在过错或者在未明确事故性质的情况下,病患家属对医院实施的缠闹行为,目的是绕过事故鉴定等法定程序获取额外补偿的行为;第三,医暴。病患及家属在过程中对医护人员实施了暴力行为,伤害程度不等,实施医暴者大多被处以行政拘留,性质严重者涉刑事犯罪。山东莱钢、山西长治事件,都属于第三种情形。而前不久在山东发生的“纱布门”事件则属于医闹行为,当事人家属试图通过电视新闻曝光等方法要挟医院赔偿,后因几位有正义感的医生和记者的介入而未果。
第一种情形的处理主要依靠程序,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运行机制,即纠纷双方在尊重规则基础上按照既定程序来解决。在这种情形中,事实判断依赖更权威的专家,解决纠纷依赖法定的程序,和解不成就通过法院来判决。然而,在中国,有很多人并不愿意走规则之路,医闹的本质就是通过缠闹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其性质是侵占公共资源。解决医闹的关键在于确立规则的权威性,对医闹采取更严厉的法律措施。
医暴带有随机性,其本质是信任缺失,是整个社会“丛林化”的一个表现,反映的是复杂的社会生态与个体伦理。一个社会里治安事件的多还是少,反映了整个社会道德境况之优良与否。在市场经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潮流下,原来集体中的个人转变成了原子式的个人,个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对他人越来越冷漠,人际信任几乎完全沦为金钱关系。譬如,至今仍有很多人认为医院是收红包的,如果医生不收就意味着医生态度有问题;也有不少病患和家属抱怨就医时各种检查太多,觉得医院就是通过多检查来多收费,认为那些依赖各种检查项目的医生水平不可靠,却不明白现在的医疗技术可以更好地判断病情、极大地降低了误诊率,从而更好地保障了病患的健康。显然,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是长期积累的一种复杂社会心理,也与社会的文明化程度有关。
当我们大谈老人该不该扶的时候,我们其实就已经在讨论社会与公共伦理重建。可当我们谴责医暴时,却并未将话题引申至社会重建上来。改革开放30多年,的确还存在许多社会问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经过层累的改革效应,社会重建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社会保障的普及让我们不再焦虑于看病和养老问题,义务教育的持续投入让我们少了许多读公校的烦恼,环保力度加大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蓝天白云,严格的食品检查让我们少了许多吃的恐惧,人们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管理……,这些趋势中可见规则严密化、保障普惠化、教育普及化、环境洁净化、素质文明化等等,都已经在身边发生。相信在全社会的参与下,社会整体会越来越文明化,医疗纠纷、医闹、医暴也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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