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局:重复收费、违反医保规定……多家上海医院被处罚!
2023-02-17 梅斯医学整理 梅斯医学整理 发表于上海
2月13日和15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接连发布15则行政处罚公示,对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等在内的多家医院,因重复收费等问题受到处罚。
2月13日和15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接连发布15则行政处罚公示,对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等在内的多家医院,因重复收费等问题受到处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医用耗材、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8275元人民币。
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诊疗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34309.5元人民币。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医用耗材、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97192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7662元人民币。
奉贤区中心医院
该机构存在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对其罚款185765.45元人民币。
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
该机构存在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对其罚款213107.87元人民币。
上海市东方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以及其他记录材料,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对其罚款274020.88元人民币。
上海市浦东医院
该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冒名购药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其罚款44494.07元人民币。
上海博爱医院
该机构存在分解项目收费。对其罚款26205元人民币。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该机构存在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对其罚款17988.87元人民币。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124571元人民币。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本单位注册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142619元人民币。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271537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522119元整。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该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对其罚款273712元人民币。
整理自上海医保官网、澎湃新闻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