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办中医诊所有望得到财政补贴
2017-10-20 于小渔 基层医师公社
又一有关中医药的新政策出台,中医诊所在基本诊疗上有望得到补助!中医师一址注册全城通用!还有各种利好政策纷至沓来,实在让人欢欣鼓舞!
又一有关中医药的新政策出台,中医诊所在基本诊疗上有望得到补助!中医师一址注册全城通用!还有各种利好政策纷至沓来,实在让人欢欣鼓舞!
前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了“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对于中医在社会办医、执业注册、公卫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都给予了各种利好措施,其中提到的“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全面放开中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施中医师执业注册一址注册全城通用”,更是为中医药事业打下了“强心剂”!
方案很长,小编把其中一些重要的点提炼了出来,一起来看看:
▍到2020年,100%社区医院设立中医馆
《方案》的总体目标中规定 ,到2020年,90%以上区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85%以上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100%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相比2016年国家版的《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深圳这次在总体目标方面更加严格,标准更高。
▍中医诊所有望得到财政补贴
在补助方面,政府不仅仅考虑了公立医院,对民营(社会办医)医院也有了投入。
《方案》提到“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因此,中医诊所在基本诊疗上有望得到补助!这无疑是吸引社会办中医提供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
▍中医师执业注册 一址注册全城通用
《方案》指出,“鼓励支持社会办中医、营造公平开放社会办中医环境。”
在规划方面,要求“全面取消对社会办中医在选址、距离、数量和医保定点协议机构数量限制”;
在执业地点方面,提出“全面放开中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施中医师执业注册一址注册全城通用”;在今年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明确执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但政策虽然出来了,却是有的地区落实快,有的地方落实慢,此次深圳明确提出,国家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同时,对于资金来源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境内外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国内外医疗健康集团企业来深投资举办名中医诊疗中心”,引入境外资金,社会办中医力量更加多元化。
▍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在公卫方面,中医药会发挥更大作用。《方案》中提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制定的《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
▍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在家庭医生方面,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今后,全科医生和中医师会成为家庭医生团队的“标配”,这对于分诊医疗的推进至关重要,中医师和全科医生一样,都属于目前基层迫切需要的医疗人才资源。
▍5年内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方案》要求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严格监督实施进程
这次《方案》规定了具体的验收时间,要求“2021年3月底前,对我市各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对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区进行通报表彰,对达不到目标的区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另外,市、区每年度组织一次检查,督查覆盖辖区内1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争5年内完成我市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没有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一切好政策都是空谈,有奖励有惩罚,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进行。
在昨天的党代会中,“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赫然在列,中医药事业的辉煌正大步走来,可以想见以后各种有关中医药利好政策将会层出不穷,基层中医药事业也会迎来崭新面貌!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补贴#
67
#中医诊所#
80
学习了谢谢作者分享!
96
学习了谢谢作者分享!
90
#诊所#
74
学习了谢谢作者分享!
73
学习了.谢谢.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