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些年,我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必须看到,我国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同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通知》介绍,人才结构不够合理和区域分布仍不均衡、公共卫生人才能力欠缺、人才竞争优势不明显等问题凸显。
“十四五”期间,我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促进人才服务能力提高与结构优化,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这也意味着,全国卫生人才将迎来一轮大洗牌。
医师需求量增大,医师执业化进程加快
从数量来看,“十三五”期间,全国卫生人员总量年均增长5%,各类卫生人才总量都有不同程度提升。
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1)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到2025年,卫生健康人员总量达到1600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0人(其中中医类别0.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0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增长到120万人。
2)人才结构和区域分布进一步优化。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结构和区域分布与服务需求、服务数量、服务效率相匹配,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3)人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提高卫生健康人才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执业助理医师占医师的比例降低到15%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占到75%以上。
4)高端人才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建设生命健康人才高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在重大公共卫生和疑难疾病的预防诊治等关键技术领域涌现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5)人才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逐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制度机制障碍,不断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人事人才制度。人才配置、评价、激励机制更加完善,人才政策更加灵活。
完善编制管理,创新流动配置机制
近年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改革从未停止。合理制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通知》强调,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顺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协作。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吸引卫生人才向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改革薪酬制度,创新激励保障机制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通知》指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养结合服务收益等可用于人员分配,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另外,要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和乡镇工作补贴。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改革职称制度,完善评价使用机制
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遵循卫生健康行业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实际,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
《通知》表示,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建立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
同时,坚持以用为本,完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条件、胜任能力要求以及基本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做到职责明确、责权合理。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自主权,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结构,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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