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伊签署传统医学合作谅解备忘录,促进中医药和波斯医药在两国的发展
2017-12-22 朱蕗鋆 中国中医
12月19日,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伊朗卫生和医学教育部部长赛义德·哈桑·戈兹扎德·哈什米(Seyed Hassan Ghazizadeh Hashemi)共同见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与伊朗卫生部部长资深顾问达伍德·丹尼斯·贾法里(Davood Danesh Jafari)在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卫生和医学教育部传统医学合作谅解备忘录》。
12月19日,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伊朗卫生和医学教育部部长赛义德·哈桑·戈兹扎德·哈什米(Seyed Hassan Ghazizadeh Hashemi)共同见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与伊朗卫生部部长资深顾问达伍德·丹尼斯·贾法里(Davood Danesh Jafari)在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卫生和医学教育部传统医学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该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建立传统医学合作框架,深化在传统医学科研、教育、产品研发等方面合作,促进中医药和波斯医药在两国的发展。
签约仪式前,李斌主任与赛义德·哈桑·戈兹扎德·哈什米部长还举行了双边会谈,就医疗、“一带一路”卫生合作、传统医学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签署的传统医学合作谅解备忘录及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传统医学领域合作。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传统医学#
54
#医药#
0
学习
83
谢谢分享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