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新规 中药院内制剂可省内调剂使用
2019-09-05 徐潮 刘希伟 中国中医药网
近日,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医保局、省财政厅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的品种、范围、程序、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定价机制、结算方式、医保政策、配送方式、监督管理、科研攻关等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明确,调剂使用制剂品种主要为取得有效期内的制剂批准文号,自申请调剂之日起,曾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5年以上(非临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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