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布《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对19所省管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其中尤其提到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确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地都在推。今年3月份,北京宣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北京大幅度上涨医事服务费”的消息刷屏后,也引来医务工作者的热议。
那么,医疗服务价格提升了了这么多,医生到底能获益多少呢?
最近,一位医生朋友在发朋友圈表示:“带亲属去看某主任的门诊,这位主任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专家,一个号50块钱,门诊预约到了明年4月份,但一个号拿到手的也就6块4毛钱。”
50块钱的专家号,医生只能拿6块多钱。这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据一位公立医院的副院长介绍,“诸如挂号费、诊查费等医师服务费,落到医生头上还剩下多少?其实并没有具体的算法。各个医院的计算方式也不尽相同。”
2014年3月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换句话说,挂号费、诊疗费等医事服务费是不能跟医务人员的收入挂钩的。
据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介绍,“此前,政策也多次强调医务人员的工资不能与业务收入挂钩,开始是不与药品收入,后来增加一条不能与检查收入,再后来直接说不能与业务收入挂钩。”
那么,医生凭本事给患者看的病,这个钱为什么就不能拿?
卫生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将医生的个人收入和其业务收入(或科室收入)挂钩,这会鼓励过度医疗。“绩效不是与服务收入挂钩,而是与工作量和患者满意度挂钩”。
“实际上,提高医疗收费价格和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并不能划等号。换句话说,两者的关系也不大。”据专业人士分析,医疗服务价格的提升,是作为零差率的补充。主要就是弥补药品零加成之后的亏损,本身不是用于提高医务人员收入的。“另一方面,医事服务价格的提升,看似幅度大,其实还是不能完全体现医生的自身价值。这一点可以类比国外和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的诊查费。”
专家表示,药品零加成,直接减少的是医院的收入;而打击商业贿赂,主要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灰色收入。如果提升的医疗服务价格不能直接用于医务人员身上,医生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其后果,必然会影响整个医疗服务的质量。最终受损失的是谁,不言自明。
中国社科院朱恒鹏教授曾在他的《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和绩效工资的 16 个断想》一文中指出,以“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制度形成对医生“多劳”激励。 这意味着承认对医生要有经济激励,承认医生有逐利动机,并且利用医生的逐利动机搞对激励。可是同时又要消除医生的逐利动机,绩效工资不能和业务收入挂钩。
请问,医生到底需要不需要有逐利动机,没有逐利动机,也就是他不在乎收入高低了,你那绩效工资制度有什么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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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的对.我们这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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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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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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