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连做两次人流 胎儿竟还有心跳,院方赔偿8500元
2015-09-09 MedSci MedSci原创
自“单独二孩”政策出台以来,不少家庭蠢蠢欲动,欲养二娃,但却在意外怀孕之后才慎重考虑到金钱,时间,教育等问题,甚感压力之大,最终还是选择做人工流产。 去年,刘女士意外怀孕,家里讨论后决定放弃生育,却没想到人流手术让她吃尽了苦头。两次人流手术后,仍感身体不适,换家医院检查,B超结果显示,刘女士腹中胎儿竟然还有心脏搏动。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医疗责任纠纷案。 已经
自“单独二孩”政策出台以来,不少家庭蠢蠢欲动,欲养二娃,但却在意外怀孕之后才慎重考虑到金钱,时间,教育等问题,甚感压力之大,最终还是选择做人工流产。
去年,刘女士意外怀孕,家里讨论后决定放弃生育,却没想到人流手术让她吃尽了苦头。两次人流手术后,仍感身体不适,换家医院检查,B超结果显示,刘女士腹中胎儿竟然还有心脏搏动。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医疗责任纠纷案。
已经35岁的刘女士现育有一8岁的女儿。在生完孩子后已经带上节育环,之前医院说节育环15年内有效,结果去年5月却意外怀孕了。
辗转两家医院,进行了三次流产。刘女士叙述说,第一家医院告知带环不能药流,只能做人流术,便在当天进行了手术。20天后因下腹疼痛难忍,出血较多,再次来到医院,告知手术未成功,便在6月16日强忍着痛苦再次接受了人流术。结果术后一周,仍觉腹部异常疼痛。来院检查,B超发现胎儿仍有心跳,刘女士决定再也不相信该家医院。转入另一家医院治疗。第二家医院说可以药流,就遵医嘱进行了药流,顺利打胎。
但是经过三次打胎手术的刘女士已然身心俱疲,并因长期休病假,被迫失去了工作。刘女士感到悲痛万分,一纸诉状将前一家医院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2341元。
争论焦点
医生说没说“上环不能药流”
法庭上,医院坚称,没说过上环不能药流的话,但刘女士却表示,“医生明确告知我,因为上了环不能药流,所以才选择了人流。”刘女士认为,因为人流比药流的价格高,所以医生才以她已上环为由,建议其人流。但刘女士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医生说过这句话。
对于两次人流失败,医院认为,自己的操作完全是符合规定的,但是手术中有很多不确定性。
后法院多方调解,刘女士与被告医院达成和解,由医院一次性补偿8500元。
法官提醒:看病也要保留完整证据
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都需要权威部门鉴定,而出具《鉴定意见书》会耗费患者大量时间,在某种程度上医患双方能够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许是最有利的解决办法之一。
法官提醒,医疗纠纷需要广大市民务必注意完整保存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医疗收费单据。 法官表示,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而未能康复或痊愈是医患双方均不愿看到的结果,患方只有保存证据并遵循正当合法的途径才能最大化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生提醒:1.带环怀孕到底能不能药流?
通常情况下带环怀孕是不建议药流的,容易导致药流不全,需二次清宫;同时,药流后,子宫收缩,环的位置也可能发生改变,失去作用,仍需取出。普遍采取取环同时进行人流。
2.带环仍有可能妊娠
节育环在有效使用期限内,避孕效果可达到99%。有激素类和非激素类,激素类避孕效果更佳,但仍不能保证100%避孕。上环后需定期复查环的位置,环移位,脱落都将影响避孕效果。放置时间过长不但避孕效果大减,还有环嵌顿可能,需及时取出更换。
3.流产方法很多,选择需谨慎
很多年轻女性,意外怀孕,考虑金钱和心理原因,到不正规的医院或私自买药进行药物流产。这是极其危险的做法。药物流产切不可片面依赖停经49天这一因素,仍需行B超,排除宫外孕,确定孕囊大小,药流后定期到医院复查。药流不全也并非大家想想的一定需要清宫,通常辅以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后采取手术治疗。同时,药物流产也有很多相关禁忌症,需到医院正式咨询。
现对于人流方式的选择仍没有统一的程序化的指标,人流风险仍然很大。尚无有效的方法可以完全避免人流术后宫腔粘连,继发月经失调和不孕不育的风险。建议广大女性同胞做好避孕的同时,意外怀孕要尽早到正规医院就诊。
新闻来源扬子晚报,MedSci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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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加强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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