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两票制后,虚开发票更凶猛了
2020-05-13 梁建 健康界
4月9日,吉林省税务局通过官网发布通知称,两家中药材公司的资金流动异常,经判定这两家公司属于“空壳公司”,专门违法虚开发票。
4月9日,吉林省税务局通过官网发布通知称,两家中药材公司的资金流动异常,经判定这两家公司属于“空壳公司”,专门违法虚开发票。
上述只是药企虚开发票的冰山一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查询,在2020年一到四月,全国共有42家药企、15家医疗器械企业、83家CSO企业因虚开发票、偷税等税务行为被查。
虚开发票企业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企业数量最多,约占七成,虚开普通发票的企业约占三成。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药企中,湖南爱一百医药有限公司处罚最重,该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以追缴税款4733.02万元的行政处理,并被处以罚款1104.89万元的行政处罚,创下了近期的行业之最。
“两票制”来背锅?
近年来,国家在医药行业实施了“两票制”改革,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
两票制的执行,意味着在过往流通领域中代理商、经销商、配送商的角色将被压缩成一个。在整个流通环节的压缩过程中,多票、过票、挂靠、避税行为将大大减少,利润更为透明。
不过从目前来看,两票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药企销售费用过高的现象。根据健康界查询,目前A股300家医疗健康类企业中,有264家在2019年的销售费用反而高于2018年。其中,三分之一的医疗保健企业近三年的销售费用翻倍。
因为“两票制”的存在,很多药企把曾经分散给各级经销商的“手段”都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亲自上阵。很多药企开始自己做药品推广、运营、宣传等,相应的销售费用就会上涨。
“很多上市药企的销售费用占比连年升高,原因之一就是按照原有的渠道,钱给不出去了,只能划在公司的销售费用项下。”致通振业税务事务所所长李记有曾对媒体表示。
因为销售费用的上涨,就有了企业铤而走险,选择虚开发票。具体原因为:两票制改革的实施使得药品销售环节的销售费用(包含回扣、返利等)无法像过去一样通过多次开票进行消化和利益分配。无法合法抵扣的中间销售费用,使得大多数医药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进而虚开发票。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员李翠翠告诉健康界,“两票制”施行后,没有掌握终端资源或采取带金销售经营方式的企业,将由于“两票制”和“营改增”无法大量提现,于是就会采用高开代理费的方式应对。
因此,为了使利润率不受影响,许多医药企业会选择铤而走险,以其他各种形式进行虚开,这也是药企虚开发票的重要原因。
药价为何依然居高不下?
销售费用持续提高,继续导致了药价的居高不下,究其原因,在于药品定价及利益分配的既有模式。在现有模式之下,医疗机构仍然按中标价结算付款收取发票,而在药品定价方面,现行体制下药品是由国家统一定价,但是在定价过程中会参考有关制药商、代理商以及专家的意见。
因而在此过程中,销售代理商也会想方设法把药品定价抬高,体现在发票上就是“高开”,以此实现把销售过程中的营销费用(包含回扣、返利等)和利润加入到药品价格之中,从而导致药品价格居高不下。
事实上,“两票制”的初衷本来就是遏制住药价虚高。例如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缪宝迎就曾对媒体表示,之前药品流通实行多票制。药品出厂后经“层层盘剥”,导致其最终价格虚高。为解决这一问题,多票制已改为“两票制”,以去除中间代理商“盘剥”,降低药价。
但是现在可以看出的是,“两票制”乃至“一票制”本来是为了解决药价虚高的重要手段,现在并没有促进药价的下降,反而促进了药价的居高不下,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这也成了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集中采购能否缓解?
健康界采访了多个行业专家,其中带量采购是多位受访者提到的热词。在国家带量采购落地之后,在有量保证的前提下,药价直奔“地板价”。药品价格的急速下滑,不仅对药企来说是一次考验,对靠赚中间差价生存的代理商而言,更是一次生与死的抉择。
那些以赚中间差价为生的代理商,可操作的利润也越来越少。有药企人士表示,国家带量采购中很多厂家之所以能够大幅降价,其实降的是中间商的空间,而砍的也是中间商的利润。
随着药价不断下降,代理商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很多代理商会面临这个问题——原来很赚钱的品种,一旦进了国家带量采购空间极少或者全无,这种情况下,那些小散乱的代理商是坚持不下去的,最终的结果只有出局。
中小型代理商出局,整个赛道存活的企业也就属于强者,这些企业未来在参与带量采购时,一旦自己的品种中标,自然也就不需要极大的销售团队来支撑,那么这些企业虚开发票的动机也就不在存在。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零售部采购经理贾小庆向健康界表示,未来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本来就不应该有大量销售团队去做的,而这部分正是现在药企需要调整的,也是大型代理商需要直视的问题。
药企转型合规化营销
目前很多的医药企业都是“问题大户”,尤以CSO(合同销售组织)企业为甚,这种模式的企业在药品的营销和销售方面多以专业化见长,其存在的价值不言而喻。然而,部分投机者利用不合规的手段进行市场操作,这也引起了国家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目前国家已开始大力整治药品购销过程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并逐渐落地“两票制”在药品流通领域内的试点工作后,众多传统的CSO“过票模式”转瞬之间变成了烫手的“山芋”,很多企业都担心CSO的合规性问题。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公司创始人史立臣便告诉健康界,目前CSO企业中存在大量明显的不合规情况。
“虽然CSO公司的注册名称没有规律,根据相关行业的统计,高峰时期CSO企业超过10万家,到2018年大约有7万家,现在剩不到6万家了。核查账目如果深究,对CSO行业的影响绝不小于药企。”史立臣强调。
民生药业产品战略总监、风云药谈撰稿人张廷杰也对健康界表示,转型合规化营销的企业可以学习做得好的企业的做法;寻求财税部门“专业化”指导;与地方政府充分沟通,寻求政策支持;制定逐渐完全合规化的时间与计划表;多走一步,即使多走半步也好,使自己的合规化营销方式及严谨性走在其他企业前一步;此外,以时间换空间,通过正规化推广逐渐减少“带金销售”。
事实上,药企虚开发票被罚在业内已行之有年,不过自2019年6月财务部宣布加强药企税务监管以来,各地税务局便开始严查药企税务,不少涉及虚假销售费用、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的企业以身试法,终究自食恶果。在越加严苛的监管环境下,违法代价越来越重,违法违规行为终将得不偿失。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想彻底解决目前药企虚开发票的问题,也只有从根本上改变药品定价政策及利益分配问题,才有可能减少药企虚开的爆发频率,而这显然并不是一蹴而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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