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中
4月9日,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四川省2025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0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较去年的变化:
*本次考试共设120个专业,新增心理治疗专业
02考试专业方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43号),该项考试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范围:
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护、药、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卫生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在我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护、药、技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师类专业: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满6年。
(2)护理、药学、技术类专业: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管护(药、技)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主管护(药、技)师资格满6年。
报考专业须与从事专业相一致,未开考专业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②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6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
②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
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资格满4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资格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资格满8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2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②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8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②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
③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25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医疗效果达到县(市、区)内先进水平,得到县(市、区)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报考医师类专业,报考专业须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注册范围一致;报考护理类专业,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有效期内。
3.按破格条件报考相应资格的人员,其业绩、贡献和荣誉均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不得重复使用。
4.在聘任(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考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聘任(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等工作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考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5.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03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4月14日至5月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4月14日至5月7日。
(三)缴费时间
4月14日至5月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5月26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30日至7月4日。
04告知承诺制
(一)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资格考试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资格核查部门明确意见后,人事考试机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处理。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或成绩证明的,由资格核查部门明确意见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成绩证明无效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按报考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报名。
(四)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05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考,报考卫生专业的人员,选择“2025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照片要求:
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5.报名点选择: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在蓉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6.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
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7.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核查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资格审核:
1.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工作人员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上传学历(或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依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9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6成绩查询、复核及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成绩合格证明。
7考试须知
(一)该项考试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
(二)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机考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相关通知。
附件1
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001 |
心血管内科 |
042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
082 |
中药学 |
002 |
呼吸内科 |
043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
083 |
职业卫生 |
003 |
消化内科 |
044 |
临床营养 |
084 |
环境卫生 |
004 |
肾内科 |
045 |
医院药学 |
0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005 |
神经内科 |
046 |
临床药学 |
0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006 |
内分泌 |
047 |
护理学 |
087 |
放射卫生 |
007 |
血液病 |
048 |
内科护理 |
0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008 |
传染病 |
049 |
外科护理 |
0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009 |
风湿病 |
050 |
妇产科护理 |
090 |
寄生虫病控制 |
011 |
普通外科 |
051 |
儿科护理 |
0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012 |
骨外科 |
052 |
病理学技术 |
092 |
卫生毒理 |
013 |
胸心外科 |
053 |
放射医学技术 |
093 |
妇女保健 |
014 |
神经外科 |
054 |
超声医学技术 |
094 |
儿童保健 |
015 |
泌尿外科 |
055 |
核医学技术 |
0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16 |
烧伤外科 |
0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96 |
理化检验技术 |
017 |
整形外科 |
057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0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018 |
小儿外科 |
058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098 |
病案信息技术 |
019 |
妇产科 |
0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099 |
口腔医学技术 |
020 |
小儿内科 |
0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100 |
医学工程 |
021 |
口腔医学 |
0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103 |
地方病控制 |
022 |
口腔内科 |
062 |
卫生管理 |
108 |
消毒技术 |
023 |
口腔颌面外科 |
063 |
普通内科 |
109 |
输血技术 |
024 |
口腔修复 |
064 |
结核病 |
110 |
药物分析 |
025 |
口腔正畸 |
065 |
老年医学 |
111 |
心电图技术 |
026 |
眼科 |
066 |
职业病 |
112 |
脑电图技术 |
0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067 |
计划生育 |
113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028 |
皮肤与性病 |
068 |
精神病 |
114 |
中医肿瘤学 |
029 |
肿瘤内科 |
069 |
全科医学 |
115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030 |
肿瘤外科 |
0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16 |
中西医结合外科 |
0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 |
071 |
中医内科 |
117 |
中西医结合妇科 |
032 |
急诊医学 |
072 |
中医外科 |
118 |
中西医结合儿科 |
033 |
麻醉学 |
073 |
中医妇科 |
119 |
介入治疗 |
034 |
病理学 |
074 |
中医儿科 |
120 |
重症医学 |
035 |
放射医学 |
075 |
中医眼科 |
121 |
中医护理 |
036 |
核医学 |
076 |
中医骨伤科 |
125 |
疼痛学 |
037 |
超声医学 |
077 |
针灸科 |
128 |
心理治疗 |
038 |
康复医学 |
078 |
中医耳鼻喉科 |
151 |
*采供血医学 |
03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
079 |
中医皮肤科 |
152 |
*采供血护理 |
0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080 |
中医肛肠科 |
153 |
*采供血检验技术 |
04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
081 |
推拿科 |
154 |
*血液制备技术 |
注:1. 专业名称前有*的专业为纸笔考试。
2. 非临床药学报考专业仅限于医院药学(045)、中药学(082)、药物分析(110)专业
附件2
关于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须先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查,完成后系统显示核查结果。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需上传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学历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学历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若学历信息有误,可在“我的后台”→“学历验证”处进行新增学历维护。
对于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学历信息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报名信息。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
二、上传学历证书
1. 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电子扫描件。
2. 中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3.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原件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 取得军校学历的,须上传毕业证原件电子扫描件。
5. 其他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学历,须上传相关学历证书(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 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 单个文件大小200KB—400KB。
3. 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 同类型材料仅允许上传一张图片(需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附件3
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报名点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省直属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 |
028-86130263(卫生专业)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处 |
成都市太升南路155号 |
028-86136279(中医药专业) |
|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成都市高新区新文路8号 |
028-65189012(非临床药学专业) |
|
成都市 |
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4号 |
028-86750704(卫生、中医药专业)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6号 |
028-63907592(非临床药学专业) |
|
自贡市 |
自贡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
自贡市檀木林街塘坎上118号 |
0813-8220291(卫生、中医药专业) |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号 |
0813-2988892(非临床药学专业) |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人民街78号 |
0812-3334174(卫生、中医药专业) |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6号 |
0812-3354801(非临床药学专业) |
|
泸州市 |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6号 |
0830-3108045(卫生、中医药专业) |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药检所 |
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23号 |
0830-2583576(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德阳市 |
德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
德阳市庐山北路355号 |
0838-2202117(卫生、中医药专业) |
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德阳市韶山路北段16号 |
0838-2806281(非临床药学专业) |
|
绵阳市 |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玉泉南路集中办公区4号楼 |
0816-2212973(卫生、中医药专业) |
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46号 |
0816-2375558(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广元市 |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726号 |
0839-3263223(卫生专业) |
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47号 |
0839-3230281(非临床药学专业) |
|
遂宁市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76号 |
0825-2655021(卫生专业)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遂宁市明月路153号 |
0825-2321978(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内江市 |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75号 |
0832-2210016(卫生、中医药专业) |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876号 |
0832-2252225(非临床药学专业) |
|
乐山市 |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乐山市市中区白蜡街105号 |
0833-2495859(卫生、中医药专业) |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乐山市龙游路北段269号 |
0833-2110481(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南充市 |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00号 |
0817-2803330(卫生、中医药专业) |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215号 |
0817-2233533(非临床药学专业) |
|
达州市 |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243号 |
0818-2106075(卫生专业) |
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26号 |
0818-3091307(中医药专业) |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 |
0818-3091147(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巴中市 |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 |
0827-5273666(卫生、中医药专业) |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 |
0827-5267275(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广安市 |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广安市公园街168号 |
0826-8862895(卫生、中医药专业) |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208号 |
0826-2360057(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宜宾市 |
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 |
宜宾市南岸商贸路105号 |
0831-8232689(卫生专业) |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 |
宜宾市南岸龙湾集中办公区5号楼3楼 |
0831-8232700(中医药专业) |
|
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宜宾市叙州区永安路19号 |
0831-2168680(非临床药学专业) |
|
雅安市 |
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 |
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62号 |
0835-2238945(卫生、中医药专业) |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
0835-2633963(非临床药学专业) |
|
阿坝州 |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阿坝州马尔康市美谷街175号 |
0837-2838637(卫生、中医药专业) |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178-1号 |
0837-2828392(非临床药学专业) |
|
甘孜州 |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西大街196号 |
0836-2833725(卫生、中医药专业) |
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
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0836-2822485(非临床药学专业) |
|
凉山州 |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凉山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3号 |
0834-2191086(卫生专业) |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57号 |
0834-2161746(非临床药学专业) |
|
眉山市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105号 |
028-38195531(卫生、中医药专业) |
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北段3号 |
028-38752111(非临床药学专业) |
|
资阳市 |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3号3楼305室 |
028-26110922(卫生、中医药专业) |
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222号牙谷科创园2号楼 |
028-26210621(非临床药学专业) |
附件4
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报名点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省直属 |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 测评基地 |
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 |
028-60662620 |
成都市 |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
028-61802812 |
自贡市 |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 |
0813-2309549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 |
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附1号 |
0812-3325008 |
泸州市 |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 |
0830-2739862 |
德阳市 |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
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 |
0838-2222498 |
绵阳市 |
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 |
0816-2264825 |
广元市 |
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681号 |
0839-3308105 |
遂宁市 |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
0825-5866016 |
内江市 |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
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
0832-8119807 |
乐山市 |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
0833-2431510 |
南充市 |
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
南充市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
0817-2810427 |
达州市 |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 |
0818-2123499 |
巴中市 |
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中市江北滨河路中段88号 |
0827-5261628 |
广安市 |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 |
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
0826-2399920 |
宜宾市 |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 |
0831-8247733 |
雅安市 |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
0835-2232251 |
阿坝州 |
阿坝州人事考试中心 |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 |
0837-2825253 |
甘孜州 |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 |
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号1004室 |
0836-2835281 |
凉山州 |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
凉山州西昌市正义路109号2楼202室 |
0834-2193262 |
眉山市 |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
028-38197202 |
资阳市 |
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 |
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号 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
028-26110985 |
注: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近期已经公布考试通知的地区:
四川卫生人才—2025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https://mp.weixin.qq.com/s/e6nmp1gvmdVfP2Vj2_Varg
雅安2025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Q-At8J-g7XBywhcFHgRrGA
宜宾:https://mp.weixin.qq.com/s/DO1cWK2uhjn2Xicwbnywqg
巴中市平昌-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7S_r95IPHyIirI97ykgeeA
成都高新区-2025年度高新区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的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QcU41I9LBOVzfIZV2zmKPg
成都锦江区:
https://mp.weixin.qq.com/s/PbNYZmfcZ9G39G7zdEGd_A
成都成华区:https://mp.weixin.qq.com/s/gSbx0bR_3NkUeweYtJTeNA
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https://mp.weixin.qq.com/s/G93T-aAwbA-iZSm--vL2dA
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lfVl41R2dhgbJghX72jzGw
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4月14日开始报名|关于2025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https://mp.weixin.qq.com/s/0DBL3UstTTUXuVOwKa_x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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