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入编步伐加快,保障逐步提升。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细化,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能力迫在眉睫。乡村医生这支队伍如何焕发新生,是摆在基层医疗面前的一大难题。
今年,各地在往年基础上,又推出了不少新的举措。除了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将服务能力强的在岗村医纳入编制之外,一些地方开始直接招聘事业编制的村医,并在待遇保障上提出更高要求。
刚刚,海南省儋州市发布《儋州市2020年考核招聘“镇属村用” 乡村医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3名“镇属村用”乡村医生。
事业编,给房补,收入高于卫生院水平
《方案》提出,招聘人员编制隶属儋州市镇卫生院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在村卫生室工作的“镇属村用”的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原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乡镇卫生院保障不变,所服务辖区的基本药物补助和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医生的奖励性绩效,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镇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
同时,“镇属村用”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住房补贴标准根据我市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执行,同时确保镇属村用的医生平均收入水平高于卫生院平均收入水平。
按照《方案》规定,招聘考核通过的村医,不仅成为正式在编人员,还享受乡村生活补助、住房补贴,并且收入高于卫生院医生水平,可谓待遇优厚。
招聘年龄放宽
招聘条件为:
1、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2、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3、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 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儋州市户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急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基层编制正在盘活,村医保障不断夯实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允许各地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
儋州市招聘事业编制村医,给予规范的职业晋升渠道和待遇保障,是对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除海南以外,前不久,新疆首次组织开展面向南疆四地州招聘事业编制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专项工作。
具备农村医学专业的中专学历,或是临床医学、中西医、以及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到33周岁之间,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以优先录取。
新聘用的乡村医生在工资福利待遇、职称晋升方面都等同于乡镇卫生院在编的医务人员。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委编办发布消息,要求尽量将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四措”并举夯实基层工作根基。
2020年,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战疫中凸显的基层治理短板,合理调配人员编制,坚持“保大局,重点用编;保平衡,动态用编;保运转,限量用编”的原则,确保单位职责强,编制增,职责弱,编制减。
多途径破解编制制约瓶颈,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化配置,为引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盘活基层编制资源,建立“编制周转池”将成为今后多地基层医疗编制改革的方向,乡村医生队伍也将在这场改革中不断优胜劣汰,农村医疗人才断层、青黄不接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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