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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ispring 医药观察家网
9月18日-1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两个通告,共有4家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
自2015年6月29日《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发布以来,将所有飞检结果在网上公开,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公示审核的“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也起着“警示警醒”行业中各企业的作用,前车之鉴后车之师,避免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
活动背景:随着两票制、营改增、金税三期等政策的推进,国家医药改革进入深水区,医药企业的发展模式变革迫在眉睫。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的应用、真实世界研究的证据等级提升,企业的营销转型有方法,有工具,快速开展产品证据的挖掘和医学信息的多渠道推广等合规高效的营销模式,从而助力学术推广的完美破局。 为帮助药企解决新环境下的医药营销难题,由梅斯医学主办、iiTalent协办的“药企营销转型之路
9月3日,在成都召开的“中国医药营销战略高峰论坛上”,多位名企高管在台上慷慨直言,台下几百位观众鸦雀无声。忘记了喝彩、忘记了鼓掌,屏住呼吸,感受到一波接一波的震撼。 ▍扬子江:处方药的主战场,不再是医院 会上,扬子江药业执行总经理常国平坦言“药企的目标市场变了,基层医疗、OTC、大连锁将是处方药的主战场。”另外“预防、诊断、康复、慢病管理是增量来源”,同时不能忽略民营医院“广东
为打击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省卫计委日前印发了《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药企一旦进入安徽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其产品至少在两年内将被公立医院一致“拒之门外”,受贿行为严重的医生轻则将被吊销执业证书,重则追究刑责。
药企、药商要当心了,一旦违法就会被举报!两部委发文:内部举报,奖励加倍,最高50万!▍举报药品违法,最高奖50万8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由总局和财政部制定的文件,将举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奖励,提升到50万元。而此前是30万。《通知》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举报的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相符以及基本相
近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公布《关于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又有13家药企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上第一批名单的1家药企,今年以来已有14家药企被列入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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