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统一城乡医保
2017-12-15 姚常房 健康报
1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北京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北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子女,没有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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