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发布

2018-01-20 陈燕飞 中国医药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类型和特点、受试对象、评价指标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原则。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类型和特点、受试对象、评价指标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适用于产品组成、设计和性能已定型的医疗器械,包括治疗类产品、诊断类产品,不包括体外诊断试剂。

《指导原则》指出,开展临床试验需设定明确、具体的试验目的。通过临床试验目的设计临床试验要素,进而确定临床试验样本量。

临床试验设计包括平行对照设计、配对设计、交叉设计、单组设计四种基本类型。平行对照设计的特点为随机化、对照和盲法。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临床试验设计可使临床试验影响因素在试验组和对照组间的分布趋于均衡,保证研究者、评价者和受试者均不知晓分组信息,从而避免了选择偏倚和评价偏倚,被认为可提供高等级的科学证据,通常被优先考虑。《指导原则》对其他三类临床试验设计方法分别列出了其特点和局限性。如配对设计主要适用于器械的局部效应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指导原则》明确,临床试验设计需根据试验器械预期使用的目标人群,确定受试者总体,制定入选和排除标准,并根据试验目的和器械的预期效应在临床试验方案中提前设定评价指标。《指导原则》同时对比较类型和检验假设,样本量估算,器械的工作原理、使用者技术水平和培训等临床试验设计需考虑的其他因素,给予了技术指导。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0)
#插入话题

相关资讯

总局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1月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通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食药监总局发布监管新规 剑指网售非法医疗器械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行新闻通气会,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就总局最新公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38号总局令,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医疗器械网络经营的监管形势,进行解读和分析。

抢先出炉!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怎么用?

1月11日,CFDA发布了《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对使用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加速医疗器械国内上市做了更细致的规定。

总局:网售医疗器械大整治

医疗器械经营,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没有实体店的网售器械,都将被取缔,朋友圈那些卖隐形眼镜的“暴发户”们,业已被列为监管对象。

CFDA: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

昨天,CFDA发了一则消息,金花特地查询了媒体圈,好像没看到有什么反应。

数名院长受贿200多万 为他人关照生意

医疗器械推销人员向多家医院院长行贿共200多万元,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Baidu
map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