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疾病、精神医疗服务**中心怎么建?全新设置标准出炉
2019-11-09 佚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国家神经疾病中心设置标准》《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设置标准》《国家精神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以进一步完善神经疾病医疗服务体系、精神医疗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
设置标准从基本要求、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对中心建设做出了明确规范。同时,相关中心还应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并履行公益职责。
标准要求,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和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都应当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国家神经疾病中心神经学科相关科室应当具备独立的重症监护室,其床位数占科室床位总数不少于8%;近三年,年均重症病例数不少于2000例。同时,近三年来,神经内科年均门诊病例数不少于40万,神经外科年均门诊病例数不少于8万。
国家神经疾病中心还应具有面积不少于3000㎡的独立教学区域,神经学科相关教学团队应当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相关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80人,每年培养神经学科及相关方向研究生不少于50人。
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要求相对较低,神经学科相关科室近三年的年均重症病例数应不少于1000例。近三年,神经内科年均门诊病例数应不少于8万,神经外科年均门诊病例数应不少于1.5万。独立教学区域面积不少于1000㎡。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科床位数应不少于300张;急性(短期)住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应不少于20%,符合精神科疑难急重患者收治标准患者不少于70%;获得精神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不少于1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不少于3个。
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或者具备相应精神专科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优先),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科床位数不少于150张,急性(短期)住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不少于15%,符合精神科疑难急重患者收治标准患者不少于50%;获得过精神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或拥有不少于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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