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去行政化!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或将逐步取消
2022-09-08 梅斯医学整理 梅斯医学整理
公立医院改革,不仅是公立医院领导体制的一次重大而深刻的变革,也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全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
公立医院去“行政化”
《实施方案》在“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方面提出,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公立医院同卫生行政部门脱离行政关系,也意味着将与其解除上下级隶属关系。公立医院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对其所有活动,包括人员雇用、股务提供、资产购置、接待与投资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民事和刑事)责任。
事实上,事业单位改革的“去行政化”原则并不是首次提出。
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五条中写道:“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
此外,《实施方案》在“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方面也做出明确指示。《实施方案》指出,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落实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
据悉,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组织承担着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同年8月,国家卫健委就贯彻落《意见》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医院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明确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
可以说,公立医院从实行院长负责制到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转变,不仅是公立医院领导体制的一次重大而深刻的变革,也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探索“省属县用”工作机制,并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
《实施方案》在“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面也做出详细阐述。《实施方案》指出,探索建立“省属县用”工作机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
事实上,这并不是海南省第一次提出“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
在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海南省构建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就曾提出,推动省属三级医院取消普通门诊。
青海在做好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的前提下,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部取消简易门诊,基础普通用药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同时从 2017年7月1日起,西宁地区各类三级医院(含省妇幼保健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普通门诊#
85
#三级公立医院#
77
#三级#
107
教学医院怎么办?
74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还把门诊量作为一个指标来考核
96
不过这个事说了很久还没执行
74
可以取消。给私人门诊诊所搞点业务
69
只要是国有的,就不可能脱离级别
70
#公立医院##改革#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