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计委与北京红十字会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强化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有关要求,决定于2018年2月10日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而且停止开展互助献血并不是北京市卫计委自己的决定,而是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也就是说不久的将来这一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也就意味着在我国实行了将近20年的互助献血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
什么是互助献血?
关于什么是互助献血并没有统一的官方定义,一般认为当无偿献血人严重匮乏时,可以动员与患者有直接关系的家人、亲戚、朋友、同事,或者有间接社会关系的人员进行无偿献血,然后由血液中心调配互助献血等量的血液制品给患者使用。
互助献血是否合法?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互助献血并不符合献血法的要求,是钻了制度的空子或者说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但事实并非如此,互助献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具体的法律及法规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八条规定: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因此,互助献血不仅合法,而且是法律认定的无偿献血的形式之一,只不过与个体及团体的无偿献血相比,互助献血指向性、目的性更加明确。
互助献血的功与过
互助献血的功劳很明显,最主要的一条是它缓解了一直存在的用血紧张问题,这一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很多城市都存在。通过互助献血,使急需血液的病人能够及时得到血液,治疗疾病,挽救生命;同时互助献血还有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功劳,很多人通过互助献血挽救了自己亲友生命时,会让献血者直观地产生一种非常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成为稳定的无偿献血者。
当然,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互助献血在缓解“血荒”的同时,也催生了一批以互助献血为生的人,俗称“血托”或“血头”,他们以低价招募社会人员假扮病人亲友去互助献血,然后将用血指标高价卖给需要的病人,从中赚取差价,使无偿献血变为了有偿献血。由于《献血法》中对于互助献血中的献血人规定的很宽泛,对于献血人是否真是病人的亲友、家人或单位同事,很难进行审核,从而导致了这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他们的这一行为,不仅仅是增加了病人的用血成本,同时由于献血人来自于社会,不排除有吸毒、卖淫等从事高危职业的人群,也对病人的用血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也是卫计委下决心停止互助献血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出意外的话,相关法律法规也会做出相应修改。
互助献血停止后如何保障临床用血
互助献血停止后,用血安全得到了保障,但“血荒”依然存在,如何解决呢?北京市卫计委的通知中提了三条策略:加强献血宣传,增强献血招募力度;提升采供血服务质量,提高采供血服务能力;加强内部建设,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具体的详细措施大家可以参看通知全文,这里不再赘述,下面谈一些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1.加大无偿献血无偿用血的宣传力度
很多无偿献血者都会提出,为什么我献血时候没要过一分钱,而血液给病人使用时却要收取一定费用?在这一点上,各级采血机构及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众明白血液是不收费的,输血是病人支付的费用主要是血液采集、储存、分离以及用于血液检测的检验费用(所有采集的血液都要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的检测)。
2.无偿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真正免费用血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面提到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面提到的费用。也就是说《献血法》里已经有规定无偿献血者可以免费用血,但是现实中由于费用先要患者垫付,然后再去报销,手续非常繁琐,而且各地的政策不一,一个地方献过血很难保证在另一个地方免费用血,很多无偿献血者由于手续的繁琐而放弃报销,严重打击了献血者献血的积极性,很多稳定的献血员可能因此而流失。
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一个献血人员登记网络,所有血液采集点都连入网络,无偿献血人员都发给一个防伪献血卡,卡号唯一,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通过献血卡在登记网络都可以查到该献血人的献血信息,如果该献血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需要用血,直接可以免费用血,无需先垫付费用再报销。
3.提高不参加献血人员用血成本
无偿献血人员免费用血,这部分成本费用除了医保费用补贴外一部分,还可以向不参加无偿献血人员收取一部分。如果不参加无偿献血人员需要用血,可以在上述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加收一部分费用,用于贴补无偿献血人员的用血费用。这样就可以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无偿献血,形成一个正循环,避免血荒的出现。
当然,上述意见仅是个人意见,也许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不合理,各位专家就一笑了之,无论如何都希望互助献血停止后,急需血液的病人能够及时得到他们的“救命血”。
附:北京市《关于强化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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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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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真心不知道是好事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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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继续完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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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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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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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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