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政策强化和调整。
在财政投入保障方面:再次强调“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
在改善服务条件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县域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色科室、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和设备配备,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就近就医的环境条件。
在释放政策活力方面:主要是从破解当前阻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出发,加大医保政策倾斜力度、完善药品配备政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列举出几条强基层的干货
1、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
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
2、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医保政策倾斜
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含上转和下转)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
3、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三级及以上手术
结合居民需求,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备案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施三级及以上手术。
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的吸引力,进一步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5、拓宽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
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统一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统筹使用岗位数,参照相关规定按照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调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
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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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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