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秀华被家暴上热搜,微博上公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两人在激烈的争吵。
7月7日,澎湃新闻从余秀华生活地石牌镇派出所获悉,在余秀华微博自曝前,派出所曾介入她被打事件。同日,钟祥市妇联表示已第一时间关注余秀华被打事件,也去看望了。她目前状态稳定,个人没有提出诉求。
家暴的真相!
“他一个博士怎会打老婆呢“”为什被家暴还不离开他“”他又没打你,不算家暴吧“.......这些话语背后,都是家暴。家暴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女性遭受暴力侵害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新数据显示,在全球,女性一生当中,三分之一的女性(约7.36亿)遭受亲密伴侣的身体或心理暴力,或来自非伴侣的性暴力。然而,这些数据也只是被报告出来的冰山一角,真实的数据可能要高的多。
而在中国,人由于口基数较大,暴力侵害造成的社会负担也更为巨大!据全国妇联公布的2016年《中国家暴现状》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暴力侵害,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的殴打。有数据显示,女性可平均遭受35次后暴力之后,才会选择报警。
那么,如果遭遇家暴,你会做的选择是什么?你可能会说,“离开”、“逃走”、“报警”、“让他坐牢”。然而,却极少有人知道,大部分遭遇家暴的女性能做的却只能有截然相反的应对。
正如哈佛大学精神病学家朱迪思·赫尔曼在《创伤与复原》所说,“从未经历过长期恐怖或不了解高压控制手段的旁观者,总以为他们在类似的状况下,会比受害者表现出更大的勇气及抵抗力。”
柴静在《看见》一书里,也提到过她在法学会看到的一份报告,各地监狱女性暴力重犯中,杀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地方高达百分之七十。遭遇家暴者的最真实状态,并不像旁观者口中的“逃走”、“离婚”那么简单。
“受害者与救援者间的断层”
“如果我不杀了他,他迟早会把我杀死,我别无选择”,这是2018年因为杀害丈夫而接受庭审的于宏艳,在接受审判时说的话。
在遭遇了十多年丈夫的拳脚相加、甚至刀棍加身的婚姻后,于宏艳选择了离婚,可离婚后,前夫依旧不依不饶,多次上门威胁,甚至扬言如果不和他复婚,就把于宏艳全家人都杀了,无奈之下,于宏艳只能与其复婚。
对于宏艳来说,暴力,在生活中无法避免,杀人,也只是为了求生,对于这些深陷囹圄的女性而言,孤注一掷将恶魔彻底摧毁,才有脱身的可能。
她们有求助的意愿、有脱离家暴的决心,可仅仅这样的尝试是不够的,她们找不到庇护之所,不懂得收集证据,没有能力还击。
遭遇家暴的女性不知道该如何正确的求助,导致反家暴机构难以为家暴受害者展开援助。
面对暴力侵害我们应坚决反对!勇敢说不!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实施五周年,女性需要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与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http://www.npc.gov.cn/npc/c10134/201512/a0381e5e6b894620870382f8423a378e.shtml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害方作为申请人可向其或者被申请人的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在遇到暴力侵害时,可以拨打“110”报警或“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报警的同时记得向警方索取《报警回执》,配合警察做好相关笔录。另外,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也可以向周围朋友、亲戚、邻居或者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妇联组织或所在其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如果您身处其他国家/地区,可参考一下求救方式,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没有帮助专线,可以向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特别报告员提交一份保密的个人投诉表,电子邮件发送至Emergency-action@ohchr.org即可。
尽管反暴力一直在路上,仍然在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和法律支持,以避免类似悲剧发生。正如世卫组织总干事特德罗斯·阿达诺姆·盖布雷耶苏斯(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所说,“与COVID-19不同的是,暴力侵害女性行为不能用疫苗来阻止。我们只能在政府、社区和个人的不断努力下,来捍卫女性的权益与尊严,同时培养出健康和相互尊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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