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家庭医生团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2018-10-25 董俊彤 中国中医
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协议、丰富签约服务内容等9方面内容提出意见。
《意见》强调,家庭医生团队应当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治未病”等服务。其中,家庭医生团队应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在中医医师的指导下,提供中医健康教育、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
《意见》指出,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选派中医类别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推广中医药服务。要加强行政部门对签约服务的考核。省级、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健全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意见》提出,要加强签约服务的宣传与培训。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做好相关培训。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儿科、中医药等服务能力。
(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配置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
(二)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
(三)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团队助理、计生专干、社工、义工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明确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考核。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两部门#
73
#医药#
65
#签约#
66
#家庭医生#
59
#治未病#
65
中医中药,大多被人诋毁,不过梅斯里总是客观公正的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