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等3项服务能力标准
2022-07-22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ens
国卫基层函〔202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适应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及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我们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进行了修订,优化调整了部分指标,对加强儿科建设,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服务、儿童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等提出新的要求,形成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同时,我们还研究制定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现将3项服务能力标准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供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2年7月16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卫生院#
110
#服务能力#
104
#乡镇卫生院#
72
#卫健委#
0
#国家卫健委#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