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2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4例(四川24例,广东13例,广西9例,云南4例,黑龙江3例,上海3例,福建3例,山西2例,北京1例,内蒙古1例,山东1例),含2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20例,广东3例,黑龙江2例,山东1例);
本土病例1565例
(吉林1150例,其中长春市875例、吉林市268例、四平市7例;
上海326例,其中浦东新区169例、徐汇区34例、宝山区33例、闵行区29例、松江区15例、嘉定区9例、静安区8例、虹口区7例、黄浦区6例、普陀区6例、杨浦区3例、长宁区3例、金山区2例、奉贤区1例、崇明区1例;
河南26例,均在周口市;
黑龙江16例,其中佳木斯市15例、哈尔滨市1例;
浙江8例,其中嘉兴市3例、湖州市3例、杭州市1例、丽水市1例;
福建7例,其中泉州市6例、莆田市1例;
河北6例,其中秦皇岛市3例、廊坊市3例;
辽宁5例,其中沈阳市3例、营口市1例、葫芦岛市1例;
山东4例,其中青岛市1例、枣庄市1例、泰安市1例、德州市1例;
安徽3例,其中淮南市2例、芜湖市1例;
湖南3例,其中长沙市2例、娄底市1例;
北京2例,均在通州区;
天津2例,其中南开区1例、东丽区1例;
广东2例,其中深圳市1例、珠海市1例;
江苏1例,在泰州市;
江西1例,在南昌市;
海南1例,在万宁市;
重庆1例,在云阳县;
贵州1例,在贵阳市),
含6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24例,上海18例,黑龙江13例,福建5例,辽宁2例,浙江2例,天津1例,湖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25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128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3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91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7例。累计确诊病例1743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6643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3月29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8163例(其中重症病例6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14636例,累计死亡病例463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7437例,现有疑似病例17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282407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67094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196例,其中境外输入106例,
本土7090例
(上海5656例,其中浦东新区2018例、徐汇区1054例、闵行区957例、宝山区329例、嘉定区244例、松江区219例、静安区172例、黄浦区106例、普陀区106例、杨浦区95例、奉贤区94例、青浦区84例、虹口区66例、崇明区55例、长宁区33例、金山区24例;
吉林1032例,其中吉林市680例、长春市348例、四平市2例、辽源市1例、白城市1例;
福建85例,其中泉州市82例、漳州市2例、莆田市1例;
河北75例,其中唐山市54例、廊坊市21例;
辽宁52例,其中沈阳市32例、营口市16例、葫芦岛市2例、大连市1例、鞍山市1例;
江苏32例,其中苏州市16例、徐州市10例、南京市1例、无锡市1例、南通市1例、盐城市1例、泰州市1例、宿迁市1例;
安徽31例,其中淮南市24例、芜湖市3例、马鞍山市2例、铜陵市1例、阜阳市1例;
黑龙江24例,其中佳木斯市17例、哈尔滨市6例、伊春市1例;
山东23例,其中滨州市12例、青岛市4例、临沂市3例、济南市1例、淄博市1例、烟台市1例、泰安市1例;
广东14例,其中深圳市7例、肇庆市4例、东莞市2例、茂名市1例;
广西13例,其中百色市9例、防城港市3例、崇左市1例;
河南10例,其中漯河市4例、郑州市2例、安阳市1例、信阳市1例、周口市1例、驻马店市1例;
甘肃10例,其中兰州市9例、定西市1例;
江西9例,均在南昌市;
浙江7例,其中嘉兴市5例、杭州市1例、台州市1例;
天津6例,其中西青区3例、南开区1例、滨海新区1例、静海区1例;
云南3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例;
新疆2例,均在乌鲁木齐市;
山西1例,在忻州市;
内蒙古1例,在赤峰市;
湖北1例,在黄冈市;
湖南1例,在长沙市;
海南1例,在万宁市;
重庆1例,在云阳县);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92例(境外输入26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108例(境外输入12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9421例(境外输入1267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08196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85122例(出院44296例,死亡757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1例),台湾地区22992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3例)。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怎么办???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