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022-11-2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发表于上海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中文标题:
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1-29
简要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12月3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mdct@nmpa.gov.cn,邮件标题注明“UDI第三批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董谦,010-883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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