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召开,8项任务公布
2023-04-07 梅斯医学整理 梅斯医学整理 发表于上海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极其重要的一年。
4月7日,202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在会上讲话。会议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建设健康中国,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和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极其重要的一年。 国家卫生健康系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苦干实干的行动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有效应对多地局部疫情,积极推动疫情平稳过渡,统筹做好健康中国建设工作。 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 2018年以来的五年是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最大机遇和挑战。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全面的历史性成就。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抗击疫情的每个阶段都实现了既定目标。1400万卫生健康工作者经受住了考验,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的奇迹。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持中西医结合发展,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历史性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巩固壮大健康扶贫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 如期完成健康中国行动阶段性目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老一少”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增加。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法治建设、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宣传引导、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行业展现新风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位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会议强调,中共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健康中国作出战略部署。 针对卫生健康事业面临的战略环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阶段和共同富裕的战略要求,保持战略定力,着力增强发展信心,增强奋斗精神,促进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健康公平可及。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2023年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会议还指出:
一是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新冠常态化防控“乙二类管理”。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和分级分层布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物资保障,推进老年人等人群疫苗接种,筑牢防疫防线。
二是突出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机制、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公益性导向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三医”协同发展治理机制。
三是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进国家级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专业水平,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不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 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健康管理,促进紧缺药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
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创建,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加强慢性病管理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支撑能力。
五是构建公共卫生保障网络。积极推进疾控体制改革发展,着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健全平急结合、快速反应的医疗应急体系,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
六是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保障,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七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八是加强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加快推动重点法律制修订工作,系统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科研攻关,加强基层和紧缺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大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力度,做好在积极宣传引导下,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斌主持会议。 北京市委领导出席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代表、党委直属单位、北京市委所属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健委委员,省疾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委(管)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分会场会议。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医改越来越好
74
不错,学习了。
65
建议加快推进药师法和药学服务价格的落地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