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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广告将从严查处 药品保健品不得用代言人做推荐

2018-12-09 佚名 中国消费者报

“电视神医”式广告将从严查处!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严审查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明确“三品一械”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和证明。“三品一械”广告不得断言功效《通知》指出,“三品一械”是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做好相关监管工作。“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真实、

“电视神医”式广告将从严查处!

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严审查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明确“三品一械”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和证明。



“三品一械”广告不得断言功效

《通知》指出,“三品一械”是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做好相关监管工作。“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真实、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对公众造成误导。

《通知》明确强调,“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三品一械”广告内容,严把广告准入关,审查批准的广告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对日常监管、广告抽查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发现的未经审查发布、不按审查内容发布或发布虚假违法“三品一械”广告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市场监管总局也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启用新版“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文书、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和审查专用章。

“神医”广告此前已多次被查处

事实上,早在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已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然而,近年来通过各种所谓“专家”为药品保健品“背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今年8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官网还集中公布了一批“医药广告表演者”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刘洪滨及高振宗、李炽明等较为著名的“电视神医”均被列入。

原工商总局公布的违法广告案例中,涉及天山雪莲、明目二十五味丸、唐通5.0、康谷丹舒筋活络丸、神佗定喘药、巴西绿蜂胶、老院长祛斑方、龙舒泰地龙胶囊等八种“药品”。罚款额度最高的是刘洪滨推荐的“唐通5.0”药品广告,该广告利用其虚假专家身份推荐证明,被湖南衡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20.4万元,其他药品也有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的罚款。

除了上述案例,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对此类虚假的医药广告进行查处,比如“神医”高振宗曾被挂“京城名医”、“祖传十二代补肾神人”等多个名号,他代言的“明目二十五味丸”,分别于2010年、2013年被广州工商局和河北省药监局查处,广告类别为药品,原因是宣传不实误导消费者。两次被查处的药品生产商均指向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电视神医”被曝多只是临时演员

今年6月,刘洪斌、李炽明,王志金、高振宗等被媒体曝光,他们变换着各种不同专家的头衔,在电视上通过“专题节目”的形式,宣传各种“包治百病”的神药。

以较为著名的刘洪斌为例,她曾以“苗医传承人”、“御医世家传人”“蒙医传人”,等不同身份,并顶着“中华中医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等头衔,现身各类养生节目中,向老年观众宣传各种样品功效,如能“让骨头张开口吃药”等。事实上,刘洪斌并没有中医医师资格,头衔牵涉的多家单位机构均否认了此人存在。 这些养生类节目实质只是保健品广告,其背后已经形成产业链,节目制作成本低廉,“神医”多只是临时演员,有专人培训“话术”,出场费却可每日过万。节目中出现很多离奇康复情节都为预先制作,而很多奇效“神药”只是保健品,甚至没有生产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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