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店将分级 级别不够不可销售处方药
2018-04-12 陈泽云、石耀轩 金羊网
4月11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据介绍,广东将推行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零售药店将分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进行管理。其中,一类店只能经营非处方药,二类店可以经营处方药,但不能经营中药饮片,三类店则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该办法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明确三类药店经营范围据介绍,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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