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等3类独立医疗机构获国家卫健委鼓励
2018-06-11 杨瑞静(整理) 健康界
6月1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出明确规定。《通知》指出,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属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通知》鼓励上述3类独立医疗机构的连锁化、集团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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