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产 334台进口医疗设备采购申请被拒
2017-03-01 佚名 赛柏蓝器械
国产医疗设备优先采购,又一地来晒战绩了。日前,重庆市财政局通报了2016年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口产品情况,有334台进口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集中会审”后被拒。通报称,2016年,22家机构共申报采购进口设备2398台(套),预算总金额11.7亿元,通过财政、药监、卫计委三部门的集中会审后,其中334台(套)未通过评审,占申报数13.98%;审减预算6884万元,占申报金额5.88%。三堂会审
国产医疗设备优先采购,又一地来晒战绩了。
日前,重庆市财政局通报了2016年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口产品情况,有334台进口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集中会审”后被拒。
通报称,2016年,22家机构共申报采购进口设备2398台(套),预算总金额11.7亿元,通过财政、药监、卫计委三部门的集中会审后,其中334台(套)未通过评审,占申报数13.98%;审减预算6884万元,占申报金额5.88%。
三堂会审,严控进口设备采购
这并不是重庆市财政局首次通报此类事情。早在2013年,重庆就建立了集中会审制度。
2013年8月,重庆市财政局、卫计委、药监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购买进口医疗设备或大型甲乙类设备,实行财政、药监、卫生三部门会审制度,每月集中会审一次。
依据该《规定》,只有确需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国内产品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要;
3、国内产品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
当年10月,三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出,单价5万元及以上的进口医疗设备才实行三部门会审制度,单价5万以下的医疗设备,如无特殊需求,必须购买国产品牌。
“三堂会审”每月一次。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采购需求,按月向同级卫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卫计部门汇总需求后会同药监、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从市财政局设立的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论证无异议的由卫计、药监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送财政部门审批并下达采购计划。
这一制度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行为,阻止其盲目采购进口医疗设备。
当然,并非所有国产设备都在优先采购之列,应该采购配置的是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
保护国产之外,还有地产优先
“三堂会审”明令严控进口、国产优先,而实际上,还有个地产优先的规定。
在《规定》中明确写有“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货物和服务时,应按照采购法相关规定,首先购买本国产品和服务,特别要优先支持我市地产高新医疗设备等产品。”
《通知》中则又强调,“优先采购地产医药产品。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采购医疗器械和耗材时,应当保证进口、国产、地产品牌的合理比例,并坚持性能同等、价格从优原则。同时,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实施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时,其招标文件不得设置倾向性条款排斥国内或本地符合要求的品牌”。这一文件,更进一步将国产和地产保护的范围,从医疗设备扩大到了所有医疗器械上。
进口被拒数量逐年上升
“三堂会审”制度实施首年,重庆9家医疗机构提交了90台(批)进口设备采购申请,预算总金额4225万元。专家组逐一论证后,共审减19台(批)进口设备,核减金额816万元,占原采购预算金额的19.31%。
2014年,全市846台(套)进口设备进行了集中会审,预算总金额73497万元,有188台(套)设备未通过评审,审减金额7240万元,占申报金额的10%。
2016年,2398台(套)进口设备进行集中会审,334台(套)未通过评审,审减预算6884万元。
很明显,“三堂会审”的进口设备越来越多,而采购申请被拒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国家卫计委曾调研重庆做法
近几年,地方严控进口医疗设备并不算新鲜事。
前几天(2月25日),赛柏蓝器械就曾发布四川省财政厅的一则通知,一共93种医疗设备,省内二甲及以下医疗机构应使用国内产品,二甲以上医院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这种做法相对有点“一刀切”了。
2016年底,浙江省财政厅、卫计委也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医疗设备展览会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17年3月和9月,浙江省卫计委和科技厅将分别举办两个医疗设备展览会,并在展会期间开展集中评审、统一采购活动。各医疗机构如需采购进口产品,则应在《采购计划申报表》中注明,并由省卫计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上述只是近期的两个案例而已。而针对重庆的进口医疗设备“三堂会审”制度,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国家卫计委财务司曾带团对其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重庆工作,认为其不仅科学控制了医疗机构盲目采购进口的倾向,而且有效缩短了进口设备审批论证时间,节约了评审费用,也为国家卫计委开展预算单位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统一批复”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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