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药店2018年或将迎来大好年华
2017-12-13 孟庆远 医药地理
2017年即将过去,对医药企业而言,这是充满压力、困惑及心酸的一年,“集招集采”、“药占比”、“两票制”开始蔓延全国,“医药代表”从此消失,产品研发困难重重,“中药针剂”大批限售,“控费”让许多公立医院或将辅助药、中成药“踢出”医院……
2017年即将过去,对医药企业而言,这是充满压力、困惑及心酸的一年,“集招集采”、“药占比”、“两票制”开始蔓延全国,“医药代表”从此消失,产品研发困难重重,“中药针剂”大批限售,“控费”让许多公立医院或将辅助药、中成药“踢出”医院……
然而,对药店来说,只要掌握政府“三医”变化新动向,看准政策机遇,瞄准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或许是药店大好年华的开端!明年可能出现的以下变化,或将给医药企业尤其是药店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大医院加速托管中、小医院。国家继续大力推动纵向医联体建设,政府已明文要求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基层不少医院也在加紧医联体建设,以托管型为主,加上医联体“上下转诊”下转病人的增加,各级医院目录打通,用药统一,基层将增加一大批三级医院目录药品以适应基层参保病人的用药需要。但随着基层医疗机构“药占比”“控费”持续加强,病人用药及新增药品需要新的来源——药店销售。
二是“控费”更严格,多种药物可能被“踢出”医院。 鉴于国家医保压力逐年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成为直接的“控费”对象。贵州、四川、广东等地的“控费”已经发力,不达标将“医院降级、院长受罚”。面对控费压力,部分医院或将辅助药“踢出”医院,一些中成药及其注射液也将暂停使用。
三是“取消门诊药房”范围将扩大。医院为了完成“控费”指标,“取消门诊药房”将会大面积铺开。除了药房“托管”外,政策支持甚至强制的“处方外流”也将成为医院完成“控费”及“药占比”任务的重要手段,这将会给药店带来极大的市场空间。
四是大批三级医院,撤销普通门诊。2017年已有部分大医院开始撤销普通门诊,门诊人均消费增长及“药占比”要比住院高,取消普通门诊同样可以“控费”。2018年各地三级医院会陆续在政策引导下压缩或关停普通门诊。
五是中医诊所数量暴增。得益于国务院《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家卫计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的支持,2018年开办中医诊所天时、地利、人和俱全,中医诊所数量将暴增,也必然会带动中药的大量使用。
因此可以说,2018年或许是基层药店大好年华的开端。当然,事情也并非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药品需要提前做好两手准备:药店等级和上架品种。
有专家提出,2018年零售药店行业将有大洗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的《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期向湖南、湖北、河北等省份的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除将药店分为三个类别外,还将对同类别的药店进行细分。根据服务能力(药品供应能力与可追溯管理水平、药学服务项目、药师配备情况、信息化程度),将零售药店在同一类别内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
其中三类药店的一类药店不能再卖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实际上,药店分类分级管理两年前已被提出,一类零售药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也就是包括甲类和乙类OTC药品,比上述《征求意见稿》中的一类药店多了甲类OTC可经营。
机遇与考验并存,既然要在大批病人与处方外流中获取药品销售利益,药店店主就必须对药店进行改造。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条规政策要求,加强药店整改晋级,获取处方药品销售资质;二是增加招聘执业药师数量及比例,加强店员的执业培训,提高药店整体专业水平,提高诚信度;三是将辅助药、中成药作为重点上架药品;四是考虑重新选址搬迁或建立新药店,重点是县级医院(主要指县医院)出口或紧邻位置;五是申请批零业务。
笔者调查发现,河南省原阳县医院出口目前有3家药店出现大的经营变化,一是“永乐大药店”辅助药、中成药上架量大增,药品日销售量增加约15%;二是“诚信药店”重新装修,并在招聘执业药师;三是新乡市一家大药房在医院门口10米处高价租用商业门店开设连锁药店(目标一类),预计药品投资上千万,品种多达1300种,可谓“全科”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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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占比考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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