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提出的十点署名提醒,你都清楚了吗?
2018-04-26 意得辑专家视点 SCI发表辅导
中国科学院在 4 月 24 日召开了视频会议,部署全院性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下称《提醒》),显示国内对于科研诚信议题的日益重视。
中科院所发布的《提醒》对目前国际上对署名权的规范做了很好的提点,意得辑专家视点建议就算不是中科院的科研人员也该认真了解,确保自己不违反相关署名规范,先让我们看看完整的内容:
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恪守科研道德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履行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科技创新使命的基本要求。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日常科研不端行为举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当前学术论文署名中的常见问题和错误,予以提醒,倡导在科研实践中的诚实守信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
提醒一: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
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
提醒二:论文署名排序不当。
按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部分学科领域不采取以贡献度确定署名排序的,从其规定。
提醒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
应依据作者的实质性贡献进行署名,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在同行中产生歧义。
提醒四:冒用作者署名。
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每一位作者应对论文发表具有知情权,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提醒五:未利用标注等手段,声明应该公开的相关利益冲突问题。
应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标准,提供利益冲突的公开声明。如资金资助来源和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等。
提醒六:未充分使用志(致)谢方式表现其他参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贡献,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和科研道德纠纷。
提醒七:未正确署名所属机构。
作者机构的署名应为论文工作主要完成机构的名称,反对因作者所属机构变化,而不恰当地使用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提醒八:作者不使用其所属单位的联系方式作为自己的联系方式。
不建议使用公众邮箱等社会通讯方式作为作者的联系方式。
提醒九:未引用重要文献。
作者应全面系统了解本科研工作的前人工作基础和直接相关的重要文献,并确信对本领域代表性文献没有遗漏。
提醒十:在论文发表后,如果发现文章的缺陷或相关研究过程中有违背科研规范的行为,作者应主动声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
院属各单位应根据以上提醒,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学术惯例,对科研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让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对学术论文署名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
《提醒》中的要点大致分为几个大类:
谁是作者?
广义上来说,科研论文作者应对论文的实质内容做出过重大贡献,并愿意为整个研究(包括数据和结果)承担社会责任。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CMJE) 制定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指南对论文作者的作用进行了最准确的描述,按照 ICMJE 指南,论文作者应:
1在概念构成、设计研究、采集数据或分析及解释数据时有明确贡献
2起草论文或对重要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关键修订
3批准最后要投稿的论文版本
以某些方式参与研究但不符合论文署名权标准的人员应在致谢部分提及。
谁不是作者?
根据 ISMJE 指南,下面几种工作不具备署名规则:
提供资金
管理工作
辅助性质的实验室支持
行政支援
贡献
现在论文大部分都是多作者,各自有不同的负责范围,有时候要判断谁该署名,谁该放在致谢变得困难,因此期刊渐渐开始要求作者提供所谓的“贡献清单”,将每一位人员对研究的贡献一一列出,如《美国医学会杂志》,要求在论文署名表中提供这些详细信息,《自然》杂志要求作者提供描述每位作者贡献的责任表。
作者顺序
署名位置对研究人员的重要性可能跟发表论文的数量相等,我们经常会在论坛上看到对排名顺序相关的烦恼或是抱怨,就是这个原因。
在科技及心理学等相关领域,论文作者通常按贡献度的顺序排名,首位为论文的主要作者。例外的是最后一位作者,他通常是本研究部门的主管。当一位或多位作者认为排名顺序不能反映他们的贡献大小时,就会引起争议。
在人文学的某些子领域,如政治学,惯例是按照字母顺序进行排名。虽然这种做法似乎是防止争议的简单措施,但也有缺点。读者无法了解谁是最大贡献者,而如果主要作者姓名的开头字母在字母表中排名靠后,就很可能被忽略或者是在论文被引用时以 et al. 所替代,当然这不是理想的情况。
由于目前对作者排名顺序尚没有万全的解决方法,而且期刊通常不会对这种争议进行裁决,因此,作者间必须要充分沟通达到共识。
什么时候决定作者顺序?
研究项目启动前是决定署名作者以及排名顺序的最佳时机。将要参与项目的团队必须在这些方面达成共识,负责人应负责向下级研究人员进行解释。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果人员参与程度方式有所变化,或项目中途有成员加入或退出,都应经过参与成员认可并在作者署名中体现出来。
论文提交后再更改作者署名的情况比较少见,如需更改,应向期刊进行说明。
不合理的署名行为
大部分的领域都不接受以下的署名行为:
1荣誉/挂名作者:将未对研究作出实质性贡献的研究部门领导列为作者。
2嘉宾作者:将特定人员(通常为知名的大牛)指定为作者,以藉此提高论文发表的机会,虽然对方可能对研究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贡献。
3代笔作者:署名及致谢部分排除某些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这类人员包括具有利害冲突的人员等。
总结
署名不只是对研究人员做出的贡献进行认可,同时也代表了科学和社会责任,中科院的《提醒》给我们带来了很好的“提醒”,在决定署名资格时,更谨慎负责任的厘清每个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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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久应该发文到各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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