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10家企业16批次药品不合格
2017-10-11 安慧娟 中国医药报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甘肃天森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药品不合格。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甘肃天森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甘肃天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8、151004的多酶片,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D160601的呋喃唑酮片,大同市云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9、170503的呋喃唑酮片,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401的呋喃唑酮片,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207的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4061的红霉素肠溶片,裕松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302、2016030301的红霉素肠溶片,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1、170203的硫酸卡那霉素滴眼液,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1003、20151004的胃膜素胶囊,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203、160423的复方胃蛋白酶颗粒。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查、含量测定、效价测定等。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局对上述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3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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