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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民反映陕西省商洛市发现多例儿童接种过期疫苗事件。目前,卫健委已经赶赴现场核查。
1月11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过期脊髓灰质炎疫苗一事公布了最新调查处理结果。
1月11日,我网站《百余名儿童接种过期疫苗 疫苗警钟没在他们耳边响过?》一文报道,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但事件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涉嫌过期的疫苗可能不只脊灰疫苗一种,涉及的儿童也不止145人,证卡不符、批次不符、品种不符……简直难以想象,而官方有关人士对此的回复也毫无诚意。金湖县过期脊灰疫苗事件曝光后,当地家长一下子便坐不住了,纷纷自查,结果一件比一件恶劣的事情遭到
9月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五方面对二类疫苗流通环节进行要求:规范疫苗储运管理,提高疫苗配送效率;积极推动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疫苗有效期管理;进一步完善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加强疫苗流通监督检查。疫苗追溯体系建设方面,通知提出,疫苗生产企业可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疫苗,也可委托具备药品冷链运输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查组针对网络报道陕西省商洛市儿童接种疑似过期疫苗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经查,网络报道疑似过期疫苗主要集中在百白破疫苗(接种证登记批号为201603007-02)、流脑A+C结合疫苗(接种证登记批号为20130417-2,二类疫苗)、麻腮风疫苗(接种证登记批号为201601013)、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证登记批号为201503027)和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
针对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接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迅速派出由委相关负责人带队,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等联合组成的督导组,于1月8日赴当地督促指导相关工作,责成当地认真核实,查明原因,立即整改,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督导组指导当地做好对接种儿童的咨询服务、医学观察和疫苗补种工作,同时要求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坚决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已在全省范围加强对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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