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经历了近3年,已深入到每个角落。但是这种称呼真的合适吗?
也许在初期,主要临床表现是大白肺,即肺炎特征比较明显。然而随着奥密克戎的普及,肺炎的征象越来越少,相反,鼻咽的症状是核心症状,那么新冠肺炎是否需要重新命名?
梅斯医学检索了WHO的定义: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is an infectious disease caused by the SARS-CoV-2 virus. COVID-19指的是新冠病毒感染者,并不是新冠肺炎!在字面上翻译应该是“2019新冠病毒感染病”
从近期国内和国际的奥密克戎感染来看,奥密克戎在上呼吸系统中的复制速度较快,但在肺部组织中的复制能力较弱。对啮齿动物的研究发现,奥密克戎感染的肺部炎症和损伤较少。从实际临床来看,无症状感染占大多数,另外,轻症也极多。因此,梅斯医学认为,现在将COVID-19再称呼为新冠肺炎,可能有失偏颇。因此,有必要进行正名,统一称呼为“新冠病毒感染”,全称为“新型冠状病毒2感染”,或以WHO的命名“2019新冠病毒病”。
通过更名,至少有以下好处:
1、符合病因命名,源自新冠病毒感染。如果具体症状表现,可以再将其归入上呼吸道感染和下呼吸道感染等。
2、当前奥密克戎感染的特征,肺部的表现相对轻微,再用肺炎命名,并不合适;
3、有助于减少社会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过度紧张,也符合防疫常态化的要求。
因此,梅斯呼吁:新冠肺炎(COVID-19)应该更名为“新冠病毒感染”、全称“新型冠状病毒2感染”、或“2019新冠病毒病”!
参考文献:
1、https://www.who.int/health-topics/coronavirus#tab=tab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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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状病毒感染病,这应该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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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呼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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