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功能性便秘的核心问题全解析
2025-03-19 儿科学界 儿科学界 发表于陕西省
尽管无器质性病因,但功能性便秘对患儿及家庭的生活质量有显著的影响。今天与大家一起学习儿童功能性便秘的管理。
功能性便秘是儿童的常见问题,文献报告的全球患病率范围为0.7%~29.6%,中位数为12%[1],在小儿消化科门诊中占比25%,在普通儿科门诊占比3%。尽管无器质性病因,但功能性便秘对患儿及家庭的生活质量有显著的影响。今天与大家一起学习儿童功能性便秘的管理[1]。
小儿功能性便秘管理十要素:
1. 现阶段根据罗马IV标准诊断;
2. 是儿童最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疾病;
3. 病理生理机制是多因素的,但抑制排便的行为似乎是主要的病因;
4. 是儿童腹痛和大便失禁最常见的原因;
5. 一般在出现报警症状或常规治疗失败的情况下,才需要进一步检查;
6. 当教育、生活方式调整、饮食调整和如厕训练效果不佳时,下一步是药物治疗;
7. 聚乙二醇是首选药物,既可用于解除粪便嵌塞,也可用于维持治疗;
8. 维持治疗应至少持续2个月;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9. 建议患儿进行适量运动,摄入足够的膳食纤维和水;
10. 严格随访,以避免症状持续存在。
一、定义与诊断
便秘是指正常排便频率和排便次数减少、排便疼痛、排出硬便和(或)有排便不尽感。90%~95%的儿童便秘属于功能性胃肠病,无潜在的全身性病因或解剖结构缺陷。
小儿功能性便秘的诊断当前仍基于罗马IV标准,如表1所示。此外,在评估粪便性状时,4岁以上的儿童通常采用Bristol粪便性状量表进行评估。然而,对于尚未完成如厕训练的幼儿来说,Bristol量表的可靠性存在争议。因此,建议针对这一年龄段的儿童使用Brussels婴幼儿粪便量表。
表1. 儿童和青少年功能性便秘的罗马IV诊断标准[2,3]
对于4岁以下婴幼儿,出现以下症状至少2项,持续1个月以上: 1. 每周排便≤2次; 2. 有大量粪便潴留史; 3. 有排便疼痛或排便费力病史; 4. 有排出粗大粪便史; 5. 直肠内存在大块粪块。 如果患儿已经开始如厕训练,还可能出现:①能控制排便后每周至少出现1次大便失禁;②粗大粪便阻塞厕所。 |
对于≥4岁患儿,在不满足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的前提下,出现以下至少2项,且每周至少1次,持续1个月以上: 1. 每周如厕排便≤2次; 2. 每周至少1次大便失禁(已掌握如厕技能后); 3. 有憋便姿势或主动抑制排便史; 4. 排便疼痛或排便困难史; 5. 直肠内存在巨大粪块; 6. 粗大粪块堵塞厕所史。 |
二、流行病学
由于研究的异质性,想要确定功能性便秘的真实患病率显得十分困难。根据2018年的一项系统综述,全球儿童功能性便秘的患病率约为9.5%(使用罗马III标准)[4]。还有研究报告,全球儿童功能性便秘患病率为14.4%(使用罗马IV标准)[5]。总体来看,在儿科胃肠病门诊中,功能性便秘的病例占25%,在普通儿科门诊中,这一比例为 3%[1]。
三、病因
FC的病因不明,有多种因素参与。
行为因素:在小儿,特别是在学步儿童和年幼儿童中,憋便是功能性便秘的主要病理生理机制。粪便在直肠中滞留,水分被直肠黏膜吸收,从而使得粪便变得越来越粗糙和坚硬,导致排便困难的恶性循环。此外,如果大量粪便在直肠内滞留,直肠壁扩张,可能引起粪便溢出性失禁、直肠感觉丧失以及正常便意丧失。孩子憋便可能是因为曾经有过排便疼痛或粪便硬结、甚至肛裂的经历,也可能是因为在外面上厕所而感到焦虑,还可能是有意为之。日常生活规律或饮食的改变、断奶、压力事件、上幼儿园、上学,患病等都可能导致这一问题。
饮食因素:一般认为,膳食纤维摄入不足会引起便秘,但这一点在儿科患者中仍存争议,文献资料分歧较大。另外,母乳喂养(6月龄前)有预防便秘的作用。
遗传因素:双生子研究显示,59%的儿童便秘与遗传易感性有关。便秘儿童的一级亲属也有更高的便秘率。
肠道菌群:婴儿肠道菌群的组成取决于分娩方式,剖宫产与较高的便秘风险有关。
肠-脑轴:压力事件(入学、家庭变故)可能诱发或加重便秘。
四、临床表现
功能性便秘的主要症状:粪便干结、排便次数少,且常伴有腹胀和腹痛。在因急性腹痛而到基层医疗门诊就诊的儿童中,有50%是由功能性便秘导致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功能性便秘的可能性[6]。
功能性便秘还可引起:
大便失禁:儿童大便失禁指在完成如厕训练的儿童中,粪便不自觉地漏在内裤上的情况,95%是由功能性便秘所致。这是由于松软的粪便从直肠内的干结粪块周围溢出所致。
泌尿系统问题:尿失禁、尿路感染、急性尿潴留等。功能性便秘儿童下尿路症状患病率为37%~64%,尿路感染患病率为6%~53%[7]。因此,对于出现下尿路症状的儿童,在初步评估时建议了解其排便习惯 [8]。
五、鉴别诊断
功能性便秘是一个临床诊断,不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查或影像学评估。目前的证据也不支持使用腹部X线检查、结肠传输试验和直肠超声来诊断功能性便秘[9]。通过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医生可以识别出可能提示存在器质性疾病的报警症状和体征(表2),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注意,对于儿科患者而言,直肠指检不是常规的检查程序。它仅适用于那些有出生后胎粪排出延迟病史、顽固性便秘,或者不完全符合罗马IV标准的儿童,目的是为了排除潜在的器质性疾病原因[9]。
表2.报警征象和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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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功能性便秘需与以下疾病鉴别(表3)。
表3. 婴幼儿与儿童/青少年便秘的鉴别诊断
乳糜泻*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高钙血症、低钾血症* 糖尿病☨ 食物蛋白过敏(如牛奶蛋白过敏)* 药物或毒物相关:阿片类药物、抗胆碱能药物、抗抑郁药*、化疗药物、重金属中毒(铅) 维生素D中毒* 肉毒杆菌中毒 囊性纤维化* 先天性巨结肠* 肛门失弛缓症* 结肠无力症☨ 解剖畸形(肛门闭锁、肛门狭窄)* 盆腔占位(骶部畸胎瘤) 脊髓异常、创伤或脊髓栓系* 腹壁肌肉异常(梅干腹综合征、腹裂、唐氏综合征相关肠道畸形)* 假性肠梗阻(内脏神经病变、肌病、间质病变) 2B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 |
注释:* 婴幼儿更常见;☨ 年长儿童更常见。
体格检查应特别关注:生长发育指标、腹部检查(肌张力、腹胀情况、是否存在粪块)、肛周区域检查(肛门位置、有无红斑、皮赘、肛裂)以及腰骶部检查(有无毛发丛、骶部深凹、臀裂偏移、臀部扁平)。
仅当常规治疗无反应时,才建议进行包括甲状腺激素、钙检测等在内的实验室检查。
伴有大便失禁时,需鉴别其是由于便秘导致,还是非潴留性大便失禁(NFI)所致,这是因为二者的治疗方法不同,后者服用泻剂会加重大便失禁。测定总结肠传输时间(CTT)可帮助鉴别,便秘儿童的CTT显著延长。
牛奶过敏也可能引起便秘。对于患有功能性便秘且对常规治疗无反应,但又没有器质性疾病警示症状和体征的儿童,可以考虑进行为期4周的牛奶蛋白排除饮食。
9月龄前婴儿还需除外另外一个功能性胃肠病,即婴儿排便困难(infant dyschezia)。婴儿排便困难是婴儿期最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病之一,指每次排便前婴儿处于紧张状态,伴尖叫、哭闹不安和因排便费力所致的脸色涨红或发青,通常持续10~20 min,可排出软便或未能排出。婴儿排便困难的症状在生后第1个月即可出现,该病有自限性,大多数持续3~4周后可自行缓解。其原因与肌肉协调有关。
六、非药物治疗
每天摄入足量的膳食纤维(5克+儿童年龄)和水分,适度运动、活动、宣传教育和消除认识误区是功能性便秘治疗的第一步。发育年龄达到4岁的儿童需增加如厕训练。
但也有学者认为,增加液体摄入量和膳食纤维,对改善儿童功能性便秘价值有限。其他非药物治疗,包括益生菌治疗便秘的疗效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七、药物治疗
1. 解除粪便嵌塞
解除粪便嵌塞是药物治疗的第一步,目的是清除直肠中的干结粪块。当患儿每周排便次数为两次或更少且持续至少1个月时,就需要开始治疗[2,3]。
药物:聚乙二醇(PEG)是首选药物,推荐剂量 1~1.5 g/kg/天,连续使用不超 6 天。但无法使用PEG时,可每天灌肠1次,3~6天 [9]。如果PEG和灌肠均无法耐受或效果不佳,也可选用乳果糖、枸橼酸镁以及刺激性泻剂。
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直肠粪便嵌塞严重病例可能需手动清除,但有肛门括约肌结构性损伤的风险。
2. 维持治疗
解除粪便嵌塞后需维持治疗,防止粪便再积聚,并缓解症状,实现正常的排便。
PEG 为首选药物,剂量 0.2~0.8 g/kg/天,起始剂量0.4 g/kg/天,每日一次顿服或分次服用[9]。剂量和给药频率应根据临床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根据大便的性状而非排便频率增减剂量,直至症状缓解。
PEG的安全性一般认为良好,但由于在24个月以下儿童中PEG的最佳用药方案缺乏有力证据。因此,如果无法使用PEG,可使用乳果糖。当仅使用渗透性泻剂不足以缓解症状时,刺激性泻药或润滑剂(矿物油)可作为辅助治疗或二线治疗。儿科临床实践中主要使用的刺激性泻药是番泻苷、比沙可啶和吡啶硫酸钠。
普芦卡必利、芦比前列酮、利那洛肽、吡啶斯的明等新型泻剂在儿童便秘患者中的应用研究正在开展。
3. 维持治疗的疗程
建议在治疗 2 周后评估疗效,在必要时强化治疗。治疗应持续至少2个月[9]。如厕训练阶段的儿童的治疗应持续至训练完成。鉴于治疗时间很长,甚至可能超过 1年,需注意儿童依从性的维持。
维持治疗结束时不可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并且在停药 2 个月需再次评估,以防止复发。复发时需按照最佳剂量重新治疗。
八、长期管理与预后
约半数接受治疗的功能性便秘患儿在随访6-12个月后康复并停用泻剂,另外还有10%的儿童在服药时无症状。随访1~2年以及5~10年,康复率分别为58%和56% [10]。但多项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患儿无论接受何种治疗,症状依然存在,且这些症状可能会持续到青少年甚至成年阶段。
结语
儿童功能性便秘需综合管理,早期诊断、规范治疗和长期随访是关键。PEG仍是目前最安全有效的药物选择,但需个体化调整剂量。对难治性病例,应排查器质性疾病并考虑多学科协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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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enninga MA, Nurko S, Faure C, et al. Childhood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 Neonate/Toddler. Gastroenterology; 2016;150:1443–1455.
3. Hyams JS, Di Lorenzo C, Saps M, et al. Functional Disorders: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Gastroenterology 2016;150:1456–1468.
4. Koppen IJN, Vriesman MH, Saps M, et al. Prevalence of functional defecation disorders in children: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 Pediatr. 2018;198:121–130e6
5. Tran DL, Sintusek P. Functional constipation in children: what physicians should know. World J Gastroenterol. 2023;29:12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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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abbers MM, DiLorenzo C, Berger MY, et al.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functional constipation in infants and children: evidence-based recommendations from ESPGHAN and NASPGHAN. J Pediatr Gastroenterol Nutr. 2014;58:258–74.
10. Pijpers MAM, Bongers MEJ, Benninga MA, et al. Functional constipation in children: a systematic review on prognosis and predictive factors. J Pediatr Gastroenterol Nutr. 2010;50:2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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