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201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回答了委员提出的“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储卵途径”建议。
据了解,相较于我国目前运行相对成熟的精子库,卵子库却一直没有建立。对于卵子的需求也催生了地下商业买卖卵子黑色链条。
此前,“卖卵兼职”的广告在高校女厕频频里出现,据调查后发现,荒唐的是卵子的价格与供卵者的身高、长相、学历挂钩。更为荒唐的是,卖卵行为被非法中介包装成“爱心捐卵志愿者项目”,这背后还隐匿着一条“见不得光”的黑色产业链。
No.1
能否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储卵途径?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对“建立健全合法捐卵、储卵途径”回复如下:
2003年颁布的《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明确规定:“供精、供卵只能是以捐赠助人为目的,禁止买卖”,并对赠卵的适应症和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女性在促排卵、取卵等环节面临更多安全风险,涉及更多伦理问题,其管理和实施需要遵循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流程。
《答复》中还表示,国家卫健委将通过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立法,对辅助生殖领域管理作出明确要求,严禁辅助生殖技术滥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社会伦理道德秩序。及时跟进辅助生殖技术研究进展,适时对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管理办法、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进行修订,以适应技术发展和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群众生殖健康合法权益。
No.2
加强高校女生安全教育
《答复》中也提到加强高校女生安全教育。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开展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当代女大学生自立自强。将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有机结合,加强权益保护宣传,提升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并将提高女大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观念引导、强化实践等手段,引导大学生树立良好消费观念和行为。教育部同时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校园资助帮扶工作,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等为主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强化工作协同保障。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卫健委#
58
#国家卫健委#
78
不支持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