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新规:药代全部备案
2017-08-26 佚名 健康时报网
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意见的公告,要求凡是在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都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医药代表全部登记备案《意见》指出,凡是在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都应当进行登记备案。本市医药代表的登记信息,由其受聘的药品生产企业负责审核、录入,并对所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出借或转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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