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版《通知》),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
中国教育部
《通知》提出,根据有关规定,涉及临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涉警类等高职专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纳入行政审批事项。
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
针对于目前的在校生,《通知》指示,按所学的原专业名称保持不变,培养至毕业,同时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
有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新版《通知》和有关规定及时更新有关考试相应报考专业清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此前的目录随着形势发展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此次调整是对接“十四五”规划,同时也面向2035年进行前瞻性布局。中专学历已不适应当下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除在校中专医学生面临压力外,在岗中专医生转型也迫在眉睫。
继续教育,提高医疗诊治水平,适应整体的发展形势,或为未来必选之路。
2017年国务院文件中提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确有需要举办的,中专招生应依据本地区村卫生室人员岗位需求,按照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有关开办区域、培养规模、执业地域范围等方面的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后招生。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到,在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国家曾提出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以基层为重点,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围绕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制订继续医学教育指南。
来源:教育部、网络、经梅斯医学整理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医学专业#
60
#教育部#
58
#农村#
74
#撤销#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