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
2018-06-28 林莉 郑纯胜 健康报
从7月18日起,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评聘改革。这是浙江职称改革又一重大举措,直接影响全省30多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从7月18日起,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评聘改革。这是浙江职称改革又一重大举措,直接影响全省30多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医疗卫生行业的人才比较集中,科研和技术含量较高。医院有了评定职称的自主权,将更有利于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浙江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胡智明说,岗位聘用权和职称评定权的逐步统一,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浙江省人民医院去年成为该省自主评聘改革的试点。据统计,2017年,该院已自主评聘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32人。“11月我递交了一本材料到医院人事科,12月完成汇报,月底就评上了副高级职称。”该院肝胆胰外科副主任医师尚敏杰告诉记者,医院内部的专家更了解年轻医生的专业水准,可以给出更为精准、客观的评判。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全省三级医院、疾控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改革,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其他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设区市负责评审。
自主评聘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制定评聘标准。评聘标准充分体现重医德、业绩和能力的导向,建立医德医风、工作业绩、研究创新、技术应用推广、帮扶带教、日常考核等指标的量化打分体系,逐步建立以定量为主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评聘标准突出体现了卫生技术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和业绩,并与卫生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定期考核、绩效管理等制度紧密衔接,着力构建了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自主评聘按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专业组评议、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公示拟聘人选、公布聘任文件和颁发证书等程序进行。根据评聘结果由单位自主下发聘任文件和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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