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
2024-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表于北京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修订了《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
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
2024-01-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修订了《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经调研、讨论,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2月22日前反馈至我中心。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超乳导则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曹越
联系方式:010-86452644
电子邮箱:caoyue@cmd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