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省先!这个省全力推进 “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深化医改
2020-07-09 高雅静 长三角健康
当前,医改已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对此,没有捷径,唯有攻坚。在全面深化医改的道路上,近年来浙江省以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和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为抓手,在“三医联动&r
当前,医改已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对此,没有捷径,唯有攻坚。在全面深化医改的道路上,近年来浙江省以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和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为抓手,在“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中勇当开路先锋,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7月7日,浙江省卫健委官网公布浙医改联席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浙江省2020-2022年“三医联动”、”六医统筹”七大方面36条工作任务。
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
《通知》指出,要全面执行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和扩面;开展省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建立在线交易产品进退机制,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平台采购;开展耗材分类集中采购,在14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探索开展带量采购;加强药品货款支付监测。
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通知》提出要完善医保支付体系,2020年,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基本形成;到2021年,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体系全面建成。
今年5月11日,浙江省医保局官网已发布《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这是在该省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在省级及杭州市的医疗机构实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或将为县域医共体的DRG付费提供一定的参考。
《通知》要求,组织做好金华市DRGs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开展以城市医联体为单元的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试点。鼓励各地探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以及谈判药品开始,对医保目录内药品按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提出,要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推进分级定价,通过采购和使用等环节腾出的空间,在确保群众受益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加的费用原则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医疗服务定调价机制上,2020年,研究形成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意见。到2022年,形成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机制化、科学化、常态化。
研究出台浙江省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研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价格政策。
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通知》明确,要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总量以及创新信薪酬分配激励机制。2020年,研究省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办法等政策;积极探索实行公立医院负责人目标年薪制;建立健全与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创新医务人员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
2020年,建立与县域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机制,实现县域医共体人员岗位管理全覆盖。
《通知》提出,通过启动实施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2020)以及“三年招聘万名医学生招聘行动”(2020-2022)等措施,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此外,还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加快构建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通知》指出,聚焦打造医学高峰,积极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10个重点培育专科建设,支持本省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打造肿瘤医学高地。
同时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及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到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基层就诊率达到65%,县域就诊率达到90%。
在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上,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采供血保障体系,完善紧急启动采供血应急采集和血液三级联动保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呼吸、感染、重症医学等学科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医防融合机制。
《通知》要求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及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2022年,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并稳步扩大覆盖面,签约率达到4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0%以上。
同时鼓励社会办医机构拓展个性化、定制化的高端医疗服务领域;举办康复、护理、儿科、老年病、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探索健康管理、诊疗护理、康复指导、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服务。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在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上,《通知》明确,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同时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以及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2020年,100%的公立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增加治未病服务项目。到2022年,建成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项目10个,中医药重点专科100个,筛选推广100项适宜技术和5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
加强综合协同监管
为推进全行业全流程监管,《通知》指出,发挥信用监管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应用挂钩机制。
同时严格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以及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通知》还强调,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动态智能监控。强化疫苗和药品追溯机制,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实现疫苗和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一物一码”,提供公众数据查询功能。
《通知》确定确定桐庐县、慈溪市、瑞安市、湖州市(包括市本级和县区)、海盐县、诸暨市、义乌市、永康市、开化县、舟山市普陀区、玉环市、遂昌县为“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试点,在药耗招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薪酬制度、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联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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