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FC申请时,高级职称限3项:到底如何计算?
2018-02-02 解说国自然 解说国自然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那么,2018年NSFC申请时,到底如何计算这三项?
NSFC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比较多,但细节也很多。今天,我们先来看2017年NSFC指南中对限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第二个关注:非高职晋升为高职后的限项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以上两个关注需要大家着重理解一下。接下来,我们也会重点分析。
1、这里,我们先解释一下何为“主要参与者”:其实,简单一点就是,申请书中出现名字的,都计为主要参与者。
对于申请人和负责人:主持项目,在申请时称之为申请人,项目批准后,称之为负责人。都是指项目的主持人。
2、我们看一下3项的计算。
(1)先假定近年来一直都是副高或者正高,那么不管是参与的+主持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没有结题的,计算项目数,总数不能超过3项。如果超过3项,那么不能再作为主持人申请,也不能参与。
(2)假定是近几年(如2015-2017年底)晋升副高的,那么①在晋升之前主持的,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没有结题的,计算项目数;②在晋升之前参与的,不计算项目数;③在晋升之后不管是参与的+主持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没有结题的,计算项目数,总数不能超过3项。(这里有点绕,请大家多注意)
(3)假定到现在还不是副高,因此只能主持一项,那么申请下一项的时间是:①如果现在主持的是青年项目,那么若项目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则可以作为主持人,在2018年申请面上项目;②若现在主持的不是青年项目,那么只有当项目是2017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才可以作为主持人,在2018年申请项目。(这里有点绕,且看下面的规定)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3、大家要注意,NSFC有些项目是不计算在限项范围内的,这个一定要注意。当然,这些不限项的项目,通常不是每年都有,也一般不是在3月份提交申请。比如,这几天刚刚结束的“应急管理项目”。
后续,我们将从撰写的各个方面,给大家一个详述,敬请关注。
以上也是我们一家之言。若不妥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大咖批评指正!!感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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