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草案公布: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2019-04-22 叶龙杰 健康报网
4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疫苗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审议。草案二审稿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明确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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