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决定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通知称,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下简称《设置规划》)和《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设置以来在儿童大病防治体系建设、儿童健康管理和提升疑难危重症治疗水平上发挥的积极作用,国家卫健委决定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通知指出,经研究,国家卫健委决定分别在东北区域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华东区域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中南区域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南区域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北区域以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要按照《设置规划》有关要求,落实相关职责任务,加强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统筹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分别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
通知明确,各主体医院分别负责相应区域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相关省(市)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全程监管机制,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国家卫健委负责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下达专项任务和配套经费,并根据《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早在2016年,国家卫健委就曾发布《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并明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是我国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中心、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中心,具有儿科临床研究转化职能,承担全国儿童主要疾病登记、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工作,引领全国儿科医学技术发展,会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升我国儿童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是区域内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中心,培养区域内儿科骨干力量,引领区域内儿科主要疾病的临床研究,协同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
2017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函》正式印发,明确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简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为联合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共同构成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其中,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位于张江科学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规划占地60亩,床位500张,为公立综合性儿童医院,其落地建成后,将与位于东方路的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在浦东形成两翼的格局,一起更好地服务于全国的儿童患者。同时,还将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已运营的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东院一起,构建涵盖从儿童到成人的全生命周期、全先进技术的“上海版MD Anderson”(MD安德森癌症中心是美国著名肿瘤诊治中心)肿瘤诊治集聚地。
此次文件的发布,则意味在继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后,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也已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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