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定制式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
2019-07-04 佚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发布为满足临床实践中的罕见特殊个性化需求,规范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共分为总则、备案管理、设计加工、使用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六章共35条,明确了定制式医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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