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
2016-09-10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药品评价.2016,13(14):8-24.
医疗模式的转型要求我国药学服务模式从“以药品为中心”逐步转型为“以患者为中心”,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针对我国药师的药学服务工作,必须明确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项目和服务标准。国家医改文件中提出增设药事服务费的顺利落地,也需要有相应的服务标准作为药学服务收费量化指标。为了推动我国药学服务标准设立实施,推动药学服务收费顺利落地,多个医药学术团体组织业内专家经过反复讨论和推敲,达成了《中
2016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
2016-09-10
医疗模式的转型要求我国药学服务模式从“以药品为中心”逐步转型为“以患者为中心”,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针对我国药师的药学服务工作,必须明确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项目和服务标准。国家医改文件中提出增设药事服务费的顺利落地,也需要有相应的服务标准作为药学服务收费量化指标。为了推动我国药学服务标准设立实施,推动药学服务收费顺利落地,多个医药学术团体组织业内专家经过反复讨论和推敲,达成了《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本刊特予以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药师是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和保障民众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力量,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是国家民生工程建设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药学服务收取费用是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做法,既体现了药学服务的价值,也对行业和学科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性促进作用。我国党和政府也在新医改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增设药事服务费,取代饱受诟病的“以药补医”制度。新医改文件已下发5年有余,但药事服务费除了在少数地区试点性开展,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健康推进。追究药事服务费迟迟无法顺利落地的原因,首先与我国广大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价值未能广为世人认知有关,在广大人民群众并未认识到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价值的社会大环境之下,药事服务费的收取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基础和依据。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组织,全国的药学专家对中国药学服务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及如何依托该体系促进药学服务收费制度的健康推进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形成了本共识,以期促进我国药学事业健康发展。
制定者: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医药知识管理专项基金专家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拓展指南:与药学服务标准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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